三、交通事故防范手册
行人交通事故
行人是交通事故中的弱者,极易受到伤害。
应急要点: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行人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应立即拨打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同时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应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及时追上肇事者。在受伤的情况下,应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者很可能会脊椎骨折,这时千万不要翻动伤者。如果不能判断脊椎是否骨折,也应该按脊椎骨折处理。
专家提示: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过人行横道时还应先看左后看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
●严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小广告等。
●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乘车意外事故
乘车意外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应急要点:
●乘客在车内闻到烧焦物品的气味或看到有不明烟雾时,要及时通知司售人员。司售人员有责任停车检查,将乘客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到有序撤离,同时照顾和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
●司售人员应在后面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专用的警示标志。
●司售人员应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另调派车辆。
●乘坐公交车遇到火灾事故,乘客应迅速撤离着火车辆,不要围观。
●公交车辆运行中,乘客如发现可疑物,应迅速通知司售人员,并撤离到安全位置,切勿自行处置。
●出现伤亡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10、120救助电话。
专家提示:
●发生乘车意外事故,切忌惊慌、拥挤。应及时报警,并服从司售人员的指挥,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不要让儿童在行驶的车内跑跳、打闹。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驾驶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应急要点: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专家提示:
●骑自行车时,不要抢行、猛拐、争道,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打闹。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停车等信号灯时,不要越过停车线;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通过铁路道口时,在火车到来前,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最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
机动车交通事故
“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靠马路右侧行驶;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听从交警指挥。”
应急要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造成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10、122报警。
●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专家提示:
●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
●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员的动态视力会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退,平衡感觉也有所变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应急要点: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10、122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协助交警调查。
●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应先救人,并立即拨打120。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
●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
专家提示:
●保护现场主要是指:标记现场位置,标记伤员倒卧的位置,保全现场痕迹物证,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高速公路设施,以免造成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