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急产业政策滞后
一是缺乏系统性。现行的应急产业政策分散于各个法规、各个部门文件,组合性不足。尤其缺乏顶层设计、宏观谋划,全国性应急产业分散在各个领域,没有通过系统性政策引导进行有效整合;二是缺乏操作性。有些政策停留在一般化的要求提倡上,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在汶川地震、甲型H1N1禽流感、南方冰冻雨雪灾害等重大事件处置中,都发生过因缺乏明确的采购、征用、补偿的政策规定,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成本,影响了企业参与救灾的积极性和应急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三是缺乏导向性。现行的产业政策偏重引导,缺乏对应急产业企业的经济利益、行为保障等激励性的配套措施,部分企业对参与应急产业持观望、等待、迟疑的态度。
(四)应急产品市场不成熟
政府对应急产品推广不足,对市场整体培育开发不够,主要表现为三个脱节。一是供求脱节。应急产品生产企业普遍反映,除了军队、武警、公安等少量用户外,应急产品需求主体不明确,找不到有效用户,无法进行有目的的生产;一些政府用户虽然有需求,但不知道按照什么样的产品目录和标准进行储备、配置,不知道企业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应急产品。二是产学研脱节。政府、企业、院校与科研机构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每年大量投入形成的应急科研成果往往被束之高阁“晒太阳”,没有及时转化为现实产品。三是资源共享脱节。“十一五”期间,我国普遍开展了政府应急管理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但是应急产品生产企业、应急资源部门、受灾地区信息难以共享,数据库建设滞后于硬件发展,普遍存在“硬件硬,软件软”的问题。地区与部门间、军地间、政企间应急产品、应急能力储备缺乏共享,导致贻误战机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促进应急产业发展的建议
应急产业发展模式和总体目标应确定为: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市场充分运作,建立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市场化经营、标准化管理、集成化组织、社会化服务的产学研和服务紧密结合的应急产业体系。具体政策建议主要包括:
(一)明确应急产业定位,确定政策作用方向
应急产品遍及各个行业,涉及全部四大类突发事件,准确定义应急产业是实施有效产业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的前提。但是,目前对应急产品、应急产业进行内涵式定义有难度,可考虑暂时按照应急产品的外在特征对应急产业进行描述式定义。如,从产品和服务型态上,应急产业可分为应急装备设备、咨询服务类。从管理流程上,可分为用于监测预警的、现场处置防护的、应急恢复重建等类别。从应用范围上,可分为直接用于应急的专用产品、间接用于应急的兼用产品、有关联性的日常用品。我们倾向按照应急产品应用范围不同、参考管理流程,对应急产业进行分类(见下图),并作为制定政策、实施管理的着力点。
类别 流程 | 第1类----专用 | 第2类----兼用 | 第3类----关联 |
预防 | 防疫药品 | 探测性装置 | 信息平台 |
准备 | 救灾器材储备 | 医疗救护 | 食品储备 |
预警 | 警报设备 | 监控系统 | 食品检测仪 |
响应 | 应急灯、生命探测仪等 | 警用装备 | 普通挖掘机 |
恢复 | 救灾专用道路等 | 帐篷等 | 食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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