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专项预案建设。各级政府应加快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尽快形成我国气象灾害管理的预案体系,并以法定形式把各级政府的灾害研究预案加以确认,真正把灾害应急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四、建立危机决策和应急管理常设机构。我国应组建常设性的应急管理机构,在国务院和省、市、县应设立以最高行政首长或分管行政首长为首的危机决策指挥中心并建立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一旦危机爆发,这些机构立即成为应对危机的一元化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各种应急管理机构。
五、加强突发灾害应急管理相关法制建设。为了使政府灾害管理法治化,应加快灾害管理的立法,把灾害管理纳入国家一般管理体制之中,推进政府应急机制法制化进程。必须明确三个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要依法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组织的权利和责任;要依法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要依法明确各个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到加强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我有以下几点浅见:
加强电力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优化、整合现有各类资源,统一规划电力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等方面的项目和基础设施,编制并实施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健全电力应急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应急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制定工作;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促进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做好电力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开展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地震灾害等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因素的综合汇总、分析、研判;建立风险分析和安全性评估机制,为长期有效预防系统事故发生,减少电力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加强电力应急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建立电力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指导应急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电力应急管理培训,大力宣传普及电力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多种方法和手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提高全社会电力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电力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