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追尾事故,却因为牵扯到环境安全而引发一座城市的紧张,一次操作失误却引发广大群众的恐慌。
大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成因是什么?发展态势如何?如何做好环境应急工作?记者日前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要负责人。
切实把环境安全保障摆上更重要位置
据统计,2010年,环境保护部成功调度处置了156起突发环境事件。今年上半年,共调度处置59起突发环境事件,下半年截至11月底,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共40起。
这组数据显示,当前一个时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总数呈下降趋势,特别是自9月以来,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据介绍,“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主持召开了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强调要切实把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周生贤部长对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所做的部署,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相继组织了环境应急预案检查和演习。
环境保护部应急办认真做好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及危险化学品、沿海企业陆源溢油污染和尾矿库等环境风险大排查活动。
今年7月28日,由环境保护部应急办组织编制的《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发布实施,从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角度,系统阐述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如何做、怎么做等问题。
9月14日,环境保护部在山东省临沂市召开了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分析和总结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10月13日,环境保护部与公安部在山西省朔州市共同召开了全国环保与公安消防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交流会。
11月15日,环境保护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在京召开了国际环境应急管理经验交流暨阿佩尔(APELL)25周年纪念会议。
一系列措施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事故高发究竟为何?
目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仍处于高发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阶段性特征,也是环境应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造成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的直接原因是什么?环境保护部应急办主任田为勇介绍说,主要来自3个方面的威胁:一是部分地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潜在风险突出;二是事件发生的诱因复杂,导致预警防范比较困难;三是受经济利益驱动,企业违法排污、放松环境风险管理导致的突发事件不断出现。
据了解,长江、黄河、珠江和太湖沿岸重点流域的布局性环境风险非常突出,不少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人口集中居住区较近,形成了潜在的环境隐患。
同时,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高发、频发,也引发了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持续上升。据统计,今年截至11月底,环境保护部共直接接报处置类似事件62起。暴雨、洪水、地震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也引发了次生环境事件。
田为勇说,从深层次看,在我国当前基本国情和现阶段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环境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