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变——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实践与探索
“目前,包括消防队伍在内的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达到35万余人,形成了覆盖各领域、功能综合、优势互补、上下贯通、纵横衔接的网络化应急救援体系。”这是记者在6月25日从第四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上获悉的。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的转型转轨转变时期、快速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又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为实现安全发展,我国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也不断加大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救援装备的研发力度,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经过多年努力,在中央财政支持下,依托国有大中型企业,建设了横跨矿山、危化、铁路、卫生、水上搜救等八大行业领域的52支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这些队伍已成为全国范围内重特大事故救援的中坚力量。
同时,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也逐渐走上了政企联建、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之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成绩不俗
2003年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突发事件应对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9项专项预案。国家安监总局等制定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30多项,制定修订了300多万件预案,为依法、有序、有效应对事故灾难提供了保障。
各级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部门都建立了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救援队伍。国家安监总局与解放军总参作战部、气象、地震等方面建立了合作联动机制,使信息共享、一体响应、协同指挥等制度得到落实。同时,各级政府大力开展了应急救援宣传和培训工作。数据显示,全国县级以上应急机构在岗人员培训率达到92.6%,特别是实案化演练,使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综合素质、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2年,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共参与412.1万起事故救援,抢救遇险人员132.85万人,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中,矿山救护队共参与23077起事故的救援工作,抢救遇险人员41232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参与48270起事故的救援工作,疏散和抢救遇险人员129878人;公安消防出动403.6万次,疏散和抢救遇险人员1016932人;海(水)上救援队伍参与13670次救援行动,抢救遇险人员1404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