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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及防范措施 事故紧急应急与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3日

1 项目风险预测及防范措施
        为确保施工赶工期间期的安全,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同时,亦最大限度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现质安部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 安全管理
        1、 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专人专管。
        2、 施工现场应遵守有关的法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低噪声施工;夜晚十点钟前应停止施工,以防止夜晚施工扰民。
        3、 每天开工前,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赶工的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早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合理安排材料的堆放、电线的架设、现场的清洁等问题,未达要求不得施工,以方便现场的施工及管理。
        4、 每天完工后,加紧对装修垃圾的清洁,做到工完场地清,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5、 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应张贴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标志,起到宣传、警示效果。
        6、 对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电梯井道的各类安全围护设施以及各类脚手架、机械设备、用电装置、临时用电等必须严格加强对使用过程的日常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 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以方便工人取料施工,防止材料堆放混乱,阻碍施工。
        8、 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类存放, 并配足必须的灭火器具。在调制或喷涂挥发性溶剂油料地段,必须有通风措施,生产人员应戴过滤式口罩,同时严禁在附近吸烟、焊接或生火。
        9、 进行有毒有害化合物体、溶剂、试剂气体作业时, 施工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专用的劳动防护器具和用品; 必须时要加强作业区域的通风并落实专人监护。
        10、 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裙子、短裤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11、 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2 施工用电
        1、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专人专管。
        2、 开工前做好开工前工作准备,根据当天施工部位,合理安排用电箱、架设电线,防止乱拉乱接。
        3、 电线拉接必须由有电工证的电工进行操作, 严禁无证人员私拉乱接,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4、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三相五线制及三级漏电保护的要求设计供电系统。
        5、 施工现场的低压线路宜沿建筑物内墙面用绝缘良好的电缆敷设或架空敷设, 在施工机具集中作业区设置铁开关箱, 箱内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器和闸刀开关。严禁施工线路拖地敷设或成束敷设。
        6、 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为铁质并设接地保护, 配电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和侧面, 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 配电箱内导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7、 具有3个回路以上的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路刀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 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照明、动力合一的配电箱应分别装设刀闸或开关。
        8、 闸刀开关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 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熔体应有保护罩, 熔体熔断后, 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9、 移动式电动工具, 手执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严禁1台开关安装2台及2台以上电动设备。
        10、 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 电焊把钳和导线必须绝缘良好, 电焊机2次侧出线长度不宜大于30米。
        11、 场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生活用电器, 严禁使用花线或不符合绝缘要求的电线连接用电器。
        12、 线路需满足负荷要求,相线、零线截面应相同。
        3 易燃、易爆物品
        1、 保管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程所用的易燃油漆、涂料及溶剂,应存放在远离施工现场的危险品仓库内。危险品仓库应用不燃性材料建造,仓库内要配置能够扑灭其存放危险品火灾时相应的灭火器材。要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回收和检查制度。切实做到限额领用一天用量材料,用剩的要当天下班前交回危险品仓库。
        2、 气瓶的运输、储存和使用,要防止冲撞、触击和强烈震动,且不要在阳光下曝晒。电石库应设在地势较高和干燥的地方。
        3、 废油棉纱(威士)、油手套、刨花木屑、废纸等易燃杂物,不准堆放于工作现场,每日下班前应对现场清理一次,应运至建筑物外进行处理,以防止引起自燃。
        4、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及其工作场所,木作业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并配足必须的灭火器具。
        4 焊接、切割和动火
        1、 在可燃棚架、可燃材料、可燃杂物及在设备就位后的设备房内,进行高空或地面的焊接、切割和动火,要保持适当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遮拦,操作部位下放置火星接收盘或喷水等措施。着火危险性大的,派专人携带灭火工具看守。工作完毕或下班,要经细致检查,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现场。
        2、 在易燃、易爆库房及储存易燃、可燃液体和物品的容器,不能进行焊接、切割和动火。
        3、 氧气与乙炔瓶要保持一定的间距分别放置。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检查气体导管、设备是否漏气,应该用肥皂水,不准用明火。工作完毕后,要清除乙炔发生器所有的电石及其残渣。清除的残渣要运出工地现场,倒入土坑埋掉。
        5 事故紧急应急预案
        针对本工程我司制订了在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为确保质量、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我司ISO9001体系文件中的《程序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一、质量安全事故的概念与等级
        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或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1、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紧急措施
        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后,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要有组织、有指挥,首先要抢救伤亡,其次要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且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包括伤亡人数、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施工工程中发生严重的质量事故时,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部位、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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