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单位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应急疏散的工作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程序和措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发生火灾时,结合火场实际,正确决策,针对不同的现场条件,可采取先救人后灭火或灭火救人同步进行。
二、发生火灾时火势有可能危及现场人员的安全,事发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立即指定疏散引导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一组)迅速组织可能受火势威胁部位的人员沿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对不能行走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要组织人力采取背、抱、拉、扛等办法将他们疏散出去,并对疏散部位认真清理、检查,防止有人遗留在现场发生意外。
三、人员被困在浓烟和火焰的建筑物内一时无法向外疏散时,应立即启用消防广播系统(如无消防广播电系统,可向被困人员大声喊话)向被困人员喊话,稳定人员情绪,告知防止烟、火窜入和防护措施,并告诫被困人员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不要贸然逃生以防止发生意外损伤。如有墙壁消防火栓和其他灭火器材时,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无条件的服从于疏散需要。义务消防队员尽快利用水枪(雾状水最宜)和其他灭火器材,开辟出一条疏散通道,将被困人员疏散出去。一时不能疏散时,应将被困人员转移至避难间或无烟、火的较为安全地带,迅速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四、需要穿越燃烧区时,义务消防队员应将浸湿的衣服、被褥将被救者和自己的头、脸部遮住,利用水枪掩护迅速撤离火场。遇到浓烟、火焰和热辐射且又无水的环境时,义务消防队员和被救者应采取低姿或匍匐穿越。
五、火场条件允许,疏散引导人员应对疏散区域仔细搜寻,防止有人员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