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施设备在日常运行中由于温度高、短路、过载、接触不良、高热照明灯具设备引燃和辐射、靠近的可燃物等原因导致火灾,另外由于电气设备的质量及安装不合要求和误操作引起的打火、喷弧以及静电、内过压加上雷电等大气过电压造成弧光短路引发火灾。
1.电气火灾的特点:
1.1着火后电气装置可能仍然带电,当电气绝缘烧坏或带电导线断落等接地短路事故发生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危险的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灭火时要注意避免引起触电事故。
1.2充油电气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电容器等)受热膨胀可能喷油甚至爆炸,火势蔓延并危及救火人员。
2.电气火灾的扑救:
2.1断电灭火
2.1.1按规程进行断电拉闸操作,严防带负荷拉刀闸(隔离开关),在就近的配电室、配电箱,断开相关的电源开关。
2.1.2切断带电线路导线,切断点选择在电源测的支持物附近,以防导线断路后触及人体或接地短路,切断时应分相错位,并使用带绝缘手柄的电工钳。
2.1.3考虑到火灾现场电器设备受潮或烟熏,使绝缘性能下降,在操作时,应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棒等。
2.1.4夜间发生电气火灾,切断电源时,应使用应急照明设备,以利安全扑救。
2.1.5如火势蔓延对临近设备有严重威胁时,应再一次拉开相应的断路器和开关。
2.2带电灭火
发生电气火灾由于情况危急,为了争取时间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切断电源时。
2.2.1应按灭火剂的种类选择适当的灭火机;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机。而泡沫灭火机的灭火剂有导电性,不宜带电灭火。
2.2.2灭火中应注意防止人的身体、手、足以及所使用的消防器材工具等直接与有电部分接触,和有电部分过近造成触电,同时在灭火时带好绝缘手套。
2.3用水枪灭火时宜采用喷雾水枪,用普通直流水枪灭火时,当防止通过水柱泄漏电流,可将水枪喷嘴接地,也可以让灭火人员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穿戴均压服进行工作。
2.4灭火中发生导线断落地面,要划出一定警戒区,防止跨步电压伤人,扑救人员进入该区域必须穿戴好绝缘靴。
2.5对注油电气设备(油断路器,电容器等)除切断电源外,蔓延到地面或坑内的油火用泡沫灭火式,采用干燥的黄沙覆盖燃烧面,使其隔绝空气火焰熄火。
2.6电力电缆着火燃烧时,应使用干燥的黄沙或于土覆盖扑灭,不允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喷射。
2.7有可燃、爆炸物质的场所:要加速空气流通,降低可燃易爆物质浓度,同时密封盛有可燃易燃物质的空器、管阀和设备,另外迅速处理消除引燃火源饰物照明。
3.当火灾发生后自己的力量无法扑灭时,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4.在发生火灾的同时要迅速告知各相关部门,共同配合、进行灭火,并及时通知业主方。必要时,联系电力公司。(电力公司:95598)
5.扑救组织机构:见各项目管理处应急组织机构名单。
6.电气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进行总结,查找原因,防患与未然,同时行恢复性修理,尽快地恢复电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