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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5000余吨铬渣被跨省转运 县环保局不知情

作者: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19日

 两个月前,与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良化工”)签订协议的两名承运人,将5000余吨铬渣非法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农村的路边和山坡上,造成当地农户的77只牲畜死亡。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8月17日发布消息说,此次污染事件是一起影响人畜饮水安全的严重事件。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环保部门要对转运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在连日来的调查中,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陆良化工的危险废物铬渣被大批量运往贵州,但监管部门陆良县环保局在此次污染事故发生之前居然毫不知情。

  企业未依法报批,环保部门毫不知情

  据专家介绍,铬渣是生产金属铬和铬盐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渣。作为一种毒性较大的危险废物,在转移时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必须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并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保部门。

  在向移出地环保部门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移出地环保部门、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和接受地环保部门都应在转移的每一个环节履行核实、填写联单并保留联单回执、存档等手续。

  换句话说,如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到接受单位的每一步,都应在环保部门的监控之下,以保证转移过程的绝对安全。

  但在此次铬渣污染事故中,这些规定完全被视若空文。陆良化工总经理汤再扬在记者的追问下很不情愿地承认,他们并未向环保部门报批。

  汤再扬说,由于铬渣含有的部分成分使其可以代替石粉作为烧结矿辅料,因此该公司与一些炼铁企业签订了铬渣供应合同。他说,由于几乎是请求对方帮忙处理,所以不但不收取费用,反而由陆良化工承担运输的费用。

  记者在该公司与贵州省兴义市三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的铬渣供给合同上看到,约定的运输费用为100元/吨,每运输完2000吨做一次结算。汤再扬说,运输的车辆和人员都是对方找来的,陆良化工并不知道他们的资质。陆良化工只负责把运输费用结算给对方,由对方再付给承运人。

  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运输工具应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要求。记者调查到,在此次事件中两名非法倾倒铬渣的嫌疑人均是个体运输户,不具备运输危险废物的相关资质。

  对于运输协议的细节,承运人家属有不同的说法。嫌疑人之一吴兴怀的妹妹吴达飞(音)告诉记者,她的哥哥曾告诉她,“帮陆良化工厂拉废渣,每吨10元钱,是陆良的厂直接给”。

  她说,哥哥还没拿到运费,倾倒铬渣的行为就被发现。吴兴怀被捕后“十分后悔”。

  环保部门是否失职

  不仅没有向转出地环保部门申报,这份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转移合同也没有向接受地贵州省环保部门报批。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汤再扬仍不肯透露究竟非法转移了多少吨铬渣到贵州。

  他表示,除了给贵州兴义的这家企业外,其余的铬渣转移均在云南省内进行,也都向陆良县环保局进行了申报。

  至少140多车铬渣被非法转移,陆良县环保局却始终蒙在鼓里。该局局长资平忠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直到6月13日,倾倒在曲靖市麒麟区的铬渣被发现上报后,他们才知道陆良化工在向外运送铬渣。

  记者向资平忠核实,是否陆良化工向云南省内其他企业转移铬渣都经过了县环保局的审批?资局长一脸愕然:“他们还在省内转移?”

  记者问,环保部门平日的监管是如何进行的?环保监管是否只是被动地等着企业上门来申报?资局长说,平时县环保局的污染控制科和环境监察大队会定期进企业检查,但企业的生产过程是否有废渣拉出厂,不可能每次检查都碰上。“我们不可能天天站在企业门口。”

  如此看来,除了陆良化工本身,大概没有人能讲得清究竟有多少铬渣被偷偷运走,运向了何处。

  如此重大的污染事故,最终只批捕了两名承运人,外界对环保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有强烈的质疑。资平忠答复说:“我们一些细微的地方做得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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