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包景岭就向列席讨论的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建议,P M2 .5表面上看是细颗粒污染物,其实很大一部分是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发生化学反应后生成的,“必须从控制这些气态污染物着手”。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国两会闭幕后,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就多次提到,氮氧化物减排要抓紧分解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到每个减排项目中,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逆转氮氧化物排放上升趋势。
至于财政部“技术标准成熟”的标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系统官员表示,相对于早已纳入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从“十二五”时期起才纳入约束性指标,技术不如前者成熟。但上述环保部规划院专家则认为,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已规定,氮氧化物2004年7月1日起按每一污染当量0.6元收费,“技术应该是成熟了”。
就税率而言,专家预测,环境保护税开征初期,税率水平设计得不会过高,但应该会高于现行排污费标准。
“‘费改税’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标准怎么确定,这恐怕是开征环境保护税最大的一个难点。”苏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个标准需要深入研究和论证,如果税率水平与现行排污费标准持平,就偏低了,起不到对污染排放惩罚的作用。如果把标准定得过高,又会在一定阶段内大大增加相关行业企业的成本。在他看来,开征初期主要污染物的税率水平应高于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低于治理成本。长远来讲,随着经济发展和经验的逐步累积,税率也会有一个提高过程,至少要通过征税覆盖治理成本。
影响
火电等多行业影响大
环境税一旦开征,对相关行业、企业产生的影响便备受关注。通常情况下,环境税对企业影响的大小既取决于环境税的征收范围,也取决于环境税的税率水平的高低。在环境税征收范围既定的情况下,环境税的税率越高,环境税对企业的影响也会越大。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基地主任岳欣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主要大气污染物中,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源依次(从大到小)是燃煤电厂(超过1/3)、烧结机(如炼铁等行业)、工业过程(如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氮氧化物的主要排放源依次(从大到小)是燃煤电厂(800多万吨/年)、机动车(近600万吨/年)、工业过程(工业锅炉、工业窑炉、合成氨,共计400多万吨/年)。
“除机动车外,上述其他行业均列入排污收费范围,一旦未来‘费改税’后税率提高,上述行业的运营成本将加大。”环保部规划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不过,苏明表示,环境保护税的开征要考虑行业、企业的承受能力,“不会考虑每一个企业的承受能力,但一定会考虑整个行业的平均水平。”
那么,企业税负增加之后是否将这部分税负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苏明告诉记者,从理论上讲,企业会想办法把税收成本附在价格里面,但实际上,能否把税附在其中取决于其产品供需状况等因素,因此分析会否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不是那么简单的问题。
至于开征的时机,环境税应该会在“十二五”期间开征,但具体征收时间需要仔细考虑。苏明建议,宜尽快出台环境保护税,“一步到位”地实现在全国范围征收可能更好一些。
在吴健看来,现在是一个比较好的时机。从财税改革的角度来说,目前结构性减税是一个大方向,怎么样通过“有增有减”实现整个税制结构的优化是其题中应有之义。在增税方面,环境保护税开征便具有一个很合理的原因,同时也提供了未来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从研究者的角度来说,并不希望开征环境保护税带来税负整体水平的增加,因此可以考虑在开征环境税的同时减免其他税收,在整体税负不增加的情况下实现税制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