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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有望下降四成

作者:武卫政  来源:人民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09日

  日前,环境保护部发布了7项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系列标准与《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些标准将对改善环境质量产生重大影响。针对各界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日前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

  钢铁焦炭产能过剩突出,落后产能占相当大的比例

  问:为什么要制定钢铁工业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的新标准?

  吴晓青:首先,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方式、调结构的要求。2011年,我国粗钢产量达6.83亿吨,占世界总产量的44.75%;净出口粗钢3479.55万吨,占全国粗钢产量的5.09%。与此同时,钢铁行业全年消耗了11.56亿吨铁矿石(进口56%)和5.8亿吨煤炭,是典型的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2011年,全国焦炭产量约4.28亿吨,占全球焦炭总量的62%左右。总体上,钢铁和焦炭产能过剩矛盾突出,落后产能仍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其次,这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依然十分严重,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量远超过环境容量。以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为标志,我国环境管理开始由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打响了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发令枪”。这就要求我们对钢铁、火电、水泥等污染物重点排放行业加强环境管理。

  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大,2010年全国钢铁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的排放量分别为176.65万吨、93.10万吨、56.28万吨和93.47万吨,分别占工业排放量的9.5%、6.3%、9.3%和20.7%。

  现行标准过于宽松,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环保要求

  问:目前钢铁工业和炼焦化学工业执行的标准存在哪些问题?

  吴晓青:目前,钢铁工业和炼焦化学工业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都是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它们对于控制我国钢铁、焦化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推动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钢铁、焦化工业的快速发展,以及近几年结构调整及生产格局的变化,现行排放标准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要求。

  一是现行标准污染物控制项目不全,不能适应国家总量减排、国际履约以及控制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更不能适应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管理的新要求。

  二是现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涵盖焦炭生产的备煤、装煤、推焦、熄焦、筛贮焦、焦炉煤气净化和化学产品回收生产全过程环境管理要求,缺乏对有组织排放源的控制要求。

  三是现行标准过于宽松,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钢铁高炉和炼钢炉烟尘排放的二级标准为100毫克/立方米,在目前除尘技术水平条件下,这类烟粉尘的实际排放水平可达到20—30毫克/立方米,现行排放标准已远落后于目前的环保技术水平,不利于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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