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执法监管。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的废气异味、锅炉烟尘等问题,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日常监管与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帮助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彻底解决违法排放问题,消除了企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获得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丰收。
三是坚持群防群治。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境意识,拓宽防治监督平台,建立了环保义务监督员等环保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通过设置24小时环保热线电话和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活动,便于群众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同时,为满足公众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在银滩旅游度假区和大乳山景区分别设置了1处大气环境质量实时显示屏,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在工作中,乳山市主要做到“三个强化”,构筑起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态运行、长效开展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环保、财政、建设、经信等部门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气污染防治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方案制定和标准确定等工作,同时负责对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验收考核。各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也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相关工作,构建起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按照目标任务要求,与相关部门、单位及各镇(办事处)签订了《治污减排目标责任书》,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详细分解落实到各重点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各层次工作责任制,确保相关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并定期对减排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调度,加大督察催办力度,确保减排任务按期完成。
三是强化应急处置。制定完善了突发大气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建立了“市政府-环保局-镇政府-企业”4级联动应急管理体系,逐级配备了管理人员、应急设备,组建了3支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应急队伍。在此基础上,每年都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增强了大气污染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