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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对策措施研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19日

    3对施工人员,必须从最基本的方面开始,通过多种形式对进行技术、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操作等多方面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建筑施工的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安全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4加强宣传,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全体员工要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深思熟记。让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真正能从心里对安全重视起来,把安全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白安全才是效益的根本。
   
    案例二:广东省佛山市“09.01”模板坍塌
    (一)事故简介
    2006年9月1日,广东省佛山市某在建小区售楼部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模板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
    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共三层,建筑面积3000m2.建设单位在没有办理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当日23时左右,施工人员在浇筑该小区会所(售楼部)顶层屋面混凝土时模板支撑系统坍塌。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对有关责任方作出以下处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包工头和负责现场管理的一名人员共3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分包单位法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经理等8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吊销执业资格、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该工程若按9~11轴标高20.5m混凝土楼盖高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搭设支架,其承载力和整体稳定性有保证,不应该发生坍塌。事故发生时,混凝土基本浇筑完成,这时楼板一般不会出现超载情况,坍塌前没有一点征兆正是模板支撑系统立杆失稳破坏的特征。因此,之气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模板支撑系统立杆承载力严重不足导致失稳破坏。
      2间接原因
    ①建设单位在未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逃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②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把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建筑资质的私人施工队;该项目部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责和工程验收等有关程序;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队长均疏于工程的管理。
    ③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够。监理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未依法律法规实施工程监理,对无证施工行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对现场周围工作环境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采取果断的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消除。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1建设工程应牢牢抓住技术管理。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易导致群损伤事故,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管理和控制,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核。达到一定规模的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这起事故中,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躲避了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环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管理责任,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
    3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这起事故,除了管理上的问题,一线施工人员素质低也是一个原因。目前的施工现场,一线作业绝大 是农民工,基本素质普遍偏低,很多事故与他们不具备基本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有关。因此,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
    通过以上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所有事故发生都是由人、物、环境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要降低生产事故的方法和管理措施如下:
    1依法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实践证明: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文化素质,就必须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进行培训教育。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制定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工程的安全监督。
    2加强执法监察,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对事故发生单位的处罚要细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以强化执法推动专项整治,促进隐患整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在施工现场,要经常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检查表,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不得拖延,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定期作出安全总结,讨论存在那些隐患及已经发生的事故产生的原因。
    4设立安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保证安全资金能及时和有效用于生产,不得拖延。安全准向资金应设专人看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资金。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生产施工的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要求,不断完善自己的规章制度,各安全管理监督部门按照“责任分担,安全共管”的原则,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治理体系,切实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达到全面覆盖的智力效果。
    结束语:通过对两起事故案例的分析,更清楚的表明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首先,在设计之前,要对施工地点有最全面的了解,保证该地点适宜施工,设计时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充分考虑施工的难度,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其次,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使管理人员、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等都能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将安全高于一切作为生产的基本原则,制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同时对管理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保证培训质量。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一定的安全技能。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最后,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生产设备的使用程度,保证设备安全工作,一经发现设备存在隐患,立即清除,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 牛欣欣          《浅谈建筑安全管理》         [J]北京:企业导报
    2吴庆洲          《建筑安全》              [J]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吕淑然         《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控制与案例评析》[J]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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