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方式是由系统接地的型式决定的。国家标准GB14050-9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现已修改为GB14050-2008)实施以来,发现仍有个别标准、规范和教材讲义中有“接地”或“接零”的说法,这样必给读者理解、执行用电设备的“接地”造成概念上的混淆和误导。在目前电气工程安装设计和购买的用电设备使用说明书中,均要求“用电设备做好可靠的接地”,由于对接地真正内涵不够理解,误认为就是要求采取过去的“接地保护”措施,不按系统接地的型式,机械、教条一律将用电设备采取“接地保护”的现象时而发生。《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把系统接地分为三种型式:即TN、TT和IT系统,对不同系统的接地型式,用电设备的保护性接地有不同的方式和要求,决不可以将要求的用电设备接地不分系统的接地型式,清一色地把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大地直接联接。这种现象在新、改、扩建工程和非独立供电系统的企业表现较为突出,往往在同一个供电系统采取了不同的保护性接地方式,这是严重错误的。在同一供电系统(同台变压器)中,一部分电气设备采用TN系统(接零保护),而另一部分用电设备采用TT系统(接地保护),当采取TT系统的用电设备相线碰壳时,该设备和采用TN系统的设备将带有危险的对地电压,这两个电压都可能给人以致的电击,特别在爆炸危现场所内更不能采用TT和TN系统的混合运行方式。
(二)要合理选配爆炸危险场所用电设备的接地方式。TN系统是电源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保护中性线(PEN线)或保护线(PE线)连接到此接点的系统,即采取保护接零措施的系统。这个系统是利用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保护中性线或保护线作为故障电流的回流导线,当电气设备相线碰壳,故障电流经PEN或PE线回到中性点形成短路电流,由于短路电流较大,促使线路上的短路保护装置迅速动作,将故障设备电源断开,消除漏电的危险。根据中性线(N)和保护线(PE)的接配型式,TN系统有三种类型,即 TN-C、TN-S、TN-C-S系统。TN—C系统是保护线与中性线完全共用(即PEN线)的系统。TN—C系统对于单相负载或三相不平衡负荷的线路,正常会使PEN线有电流,其所产生的压降呈现在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线路金属套管上,这不但对敏感的电子信息设备造成干扰,而且PEN线上的微弱电流在爆炸危险环境中有可能会成为引燃源,引起燃爆事故。所以在爆炸危险场所是不能采用TN—C系统的。TN-S系统是有专用保护线(PE线),即保护线和中性线(N线)完全分开的系统。这个系统完全克服了TN—C系统的弊端,PE线平时不通过电流,只有发生接地故障时通过故障电流,故外漏导电部分平时对地不带电压,比较安全,是爆炸危险场所优先采用的系统。TN-C-S系统其干线部分是保护线与中性线前部共用(即使用PEN线),后部分分开的系统,对于小型企业使用非独立供电系统可采用这种系统。但国家标准GB3836.15、GB12476.2对气体、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采用TN-C-S系统提出了严格要求:TN-C型到TN-S型的转换应在非危险场所完成,同时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与等电位连接系统连接。TT系统是电源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设备外漏导电部分的接地与电源系统的接地在电气上无关的系统。当采用这种系统电气设备绝缘损坏碰壳时,对于一般容量较大的用电气设备,其短路电流不能使继电保护或熔断丝等保护装置迅速可靠动作,接地电流将长期存在,外壳也将长期带电,触及漏电设备时的电流和电压均对人是不安全的。所以,这种系统只有在电源安装、使用(剩余)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进行保护,才能保证使用的安全,在爆炸危险场所更是如此。IT系统是电源系统的带电部分不接地或通过阻抗接地,电气设备的外漏导电部分接地的系统。该系统适用于严格连续供电的场所,如电力炼钢、地下矿井等场所,故不再赘述。
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在爆炸危险场所应优先推广和采用TN-S或TN-C-S系统,这已在电气安全技术应用方面形成了共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保护性接地的内涵实质缺乏正确认识,往往在接地装置的设计中,仅完成了车间(设备)接地网设计,未把接地干线通过电源专用保护线(PE)或工作零线(N)与配电系统的中性点相接,没有形成正确的TN-S或TN-C-S系统。车间(设备)接地网未与配电系统中性点相接,实际是采用了TT系统接地型式, 这方面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四、对防爆电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防爆电气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防爆电气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选型、安装、维护检修和使用安全技术管理等。防爆电气产品在危险场所使用能否确保防爆安全,不仅有赖于设计制造和检验部门提供高防爆安全性的产品,而且更有赖于产品用户的安全使用。所以,加强防爆电气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是保证防爆电气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基础保障。防爆电气设备虽未列入特种设备范畴,但防爆电气设备不同于一般通用电气设备,在运行中一旦出现失爆现象,极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和手段,监督使用单位做好购置、选用、安装、维修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目前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管、漏管现象,确保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
(一)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把易燃易爆单位的防爆电气设备纳入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从强化安全管理入手,加强基础建设,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和手段,推动易燃易爆单位的安全文化、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要素的落实,依法整治易燃易爆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二)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依法开展好易燃易爆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审验工作。通过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确保易燃易爆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安装)和投产使用,从根本上杜绝安全欠账的发生。
(三)监督、指导易燃易爆单位建立、健全以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的购置制度。新建单位购置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和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更换设备必须符合原设备规格、型号。选购时应索取由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书及生产许可证书,查询国家认可的防爆检验机构,验证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及许可证的真伪,避免假冒伪劣产品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制度。易燃易爆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的特点、设备状况、介质泄露和腐蚀、机械磨损等情况,制定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专业和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排除问题和隐患,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3、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和保养制度。易燃易爆单位开展好防爆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是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手段。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防爆电气设备的小修、中修和大修计划,按相应制度规定的周期、项目和标准开展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和保证设备的完好率,避免目前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投入使用后“一槽烂”和“小车不倒只管推”等现象的发生。
4、防爆电气设备的失效、降级和报废制度。防爆电气设备因外力损伤、腐蚀、机械磨损、自然老化等原因导致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时,应予修理。经过检修不能恢复原有防爆性能等级的,应根据设备实际技术性能,进行降低防爆等级或降为非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处理。
5、防爆电气设备档案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单位要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设立防爆电气设备台账,并保证设备档案的规范、完整性。从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 缺陷处理、事故修复、革新改造,直到设备的防爆降级、报废,应将原始技术资料和各个不同时期的各种技术数据,收集齐全,归档立卷,以便查阅,为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6、制定、完善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单位要针对爆炸危险场所和防爆电气设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操控人员熟知熟会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可靠的基础保证。
(四)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防爆电气设备操控、安装、检修、维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采取措施提高操控、安装、检修、维护作业人员素质是保证防爆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操控人员在上岗前,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规定,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教育和培训,使操控人员牢固树立起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熟知电气设备操作规程,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实施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已明确把从事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作业人员纳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范畴,这是加强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相信这一规定的实施,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维
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将普遍得到提高,对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目前存在问题的解决必将发挥有效的作用。
一、参照标准:
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
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2-2000)
3、《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GB3836.12-2008)
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3836.14-2000)
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GB3836.15-2000)
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GB 12476.1-2000)
7、《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第2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GB 12476.2-2006)
8、《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GB 12476.3-2007)
9、《电气安全术语》(GB/T4776-2008)
10、《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程》(AQ3009-2007)
1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八部委 劳人护[87]36号文件发布)
二、参考文献:
1、《电气安全工程学》(原北京经济学院劳动保护系编)
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培训教程》(主编陈莹,化学工业出版社)
3、《安全知识手册》(主编林明清,化学工业出版社)
4、《电工作业》(主编曲世惠,气象出版社)
柠檬渣吸附污水中Hg2﹢的动力学研究
微波辐射作用下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
熔硫釜在硫泡沫处理中的应用
常压精馏塔冷却器出气温度高的原因分…
湿法磷酸萃取尾气中氟硅资源回收利用…
浅析二氧化碳压缩系统的节能降耗
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的处理工艺及技术进展
水煤气变换工段汽提塔腐蚀的原因分析…
长输燃气管道的安全保护距离
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
加油站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与风险控制…
天然气管道安全置换方法的探讨
浅谈加油站安全管理
浅议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方法
化工火灾危险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