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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形势与前景

作者:王海霞 姚瑞珍等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09日

  摘要: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产生的生活垃圾也在逐年增加,而且危害也愈来愈严重,这就要求人类对生活垃圾的处理与处置引起足够的重视。伴随着人类对其关注程度的提高,人类会寻求更为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方式,资源化应运而生,这其间也就自然而然的蕴藏着巨大的商机。本文通过对目前国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形势及前景的介绍,旨在引起大家的关注,共同缔造和谐的未来。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循环经济;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245(2009)06-0030-03
0引言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由此带来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大,我国许多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了1kg/(人•d)这个标志性的水平线[1];而且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组成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然而,我国许多城市的生活垃圾管理还处于强调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以及提高清运率阶段,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迅猛增加以及为无害化处理需要付出的高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处理处置费用,为城市环境管理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压力。
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现状
1.1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及特点
  近10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幅度增加。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440kg,全国城市垃圾年产生量达1.5亿t,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全国历年垃圾存量已超过60亿t,约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围城的困境。
  城市生活垃圾来源主要是道路清扫、保洁的垃圾,单位、居民区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部分工业垃圾和建筑、装修垃圾。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主要是有机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回收利用物增多,可利用价值增大。垃圾种类的多样化,尤其是电子垃圾,如电视、电脑、手机、音响等产品日渐成为困扰我国环境的大问题。
1.2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烧和堆肥等方法,其中,最主要方式是填埋,占全部处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占20%以上,焚烧量甚微[2]。处理能力小,处理设施技术水平低,存在污染隐患多[3]。大多数城市还未将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利用,依然以混合收集为主。部分中小城市垃圾仍然沿用直接倾倒和简易填埋等原始方式处理,约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直接向外界排放。
1.3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政策
  从2007年7月1日起,由建设部新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同时,作为“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的专题之一,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在内的“固体废物管理污染控制战略研究”已经全面启动。这些都为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并提供了保障。
  2007年11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该规划中明确指出: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家电处置与综合利用等固体废物的治理。不少有识人士已经看到了其间蕴藏的巨大商机,垃圾产业的投资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投资模式[4]。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必将推进垃圾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
2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思考
2.1通过立法强化垃圾管理
  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针对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缺少相应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差,导致实际中很多做法与这些法律法规相背离,执法力度也不强,给依法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在垃圾管理方面,国外政府非常注重立法。比如德国政府请民众代表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让公众参与环保立法,制定更加具体的法律法规,通过公众参与立法来加强垃圾管理。我国政府必须重视城市垃圾管理的立法行为,学习国外好的做法,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的发展变化不断完善各种法制法规,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垃圾管理办法。
2.2完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2002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产业化的通知》,之后2年内全国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或相关法规、政策;有118个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还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将要开征垃圾处理费。但从总体情况看,我国的垃圾处理收费机制还不完善,如:开征面太小,很多城市还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各城市收费标准不同,存在较大差距;收费方式不统一等等。
 因此,要解决好垃圾处理费征收问题,就必须制定垃圾处理费管理方法,统一收费标准,同时要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加大管理力度。
2.3加强垃圾分类回收
  2004年4月,我国选定了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杭州、厦门、桂林8个城市进行垃圾分类回收的试点工作[5],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差距很大。政府投入不足,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垃圾分类的好处认识不足,环保部门设备落后等综合原因使得我国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要加强垃圾分类回收,首先应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意义,呼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
  其次,应该将垃圾分类产生的经济效益用于垃圾分类。实施垃圾分类可以节约自然资源、降低生产成本,为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这种好处不能只停留在宣传上,而是要将产生的经济效益回馈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搭建垃圾分类的循环经济链条,让政府和企业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推进市场化运作,形成运作企业化、监管政府化的有效运行模式。一方面进行必要的硬件设施配备,如分类垃圾桶、分类回收车等;另一方面让参与垃圾分类的群众得到实惠,如对一些垃圾资源进行有偿回收。另外,还可以设立一定的科研基金用于研究垃圾处理技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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