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认识与加强,船舶垃圾管理也越来越被世界各国重视。但在船舶实际营运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船舶垃圾管理在各个环节上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船舶垃圾管理的意义,紧接着分析了目前船舶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几点促进船舶垃圾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船舶垃圾管理;意义;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160/SG(2010)02-0009-04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海洋环境保护的认识加强,船舶垃圾管理也越来越被世界各国重视起来,国际海事组织(IMO)下属的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自1974年成立以来,已审议了的许多规定,相关的公约和规则已经相当完善,各个船旗国和港口国也都加强了船舶垃圾管理的监管力度,我国也一直非常重视船舶垃圾管理问题,但在船舶实际营运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船舶垃圾管理在各个环节上还都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将就船舶垃圾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船舶垃圾管理的意义
(1)船舶垃圾管理可以有效保护海洋环境。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海洋环境也越来越重视起来,在船舶营运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海洋环境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通过加强船舶垃圾管理,可以大大减少船舶垃圾流向海洋的速度和数量,在海洋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不会破坏海洋的自身生态调节功能,从而有效保护海洋环境。
(2)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再利用。在传统观念中,船舶垃圾都是没有用的,而事实上在船舶营运过程中,货舱和甲板余货、货物残余物、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及类似的废物合成缆绳、合成渔网、塑料垃圾袋以及可能含有有毒或金属残余物的塑料制品的焚烧炉灰渣、垫舱物料、材料和包装材料等逆流物都还具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因此,必须加强船舶垃圾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再利用。
(3)提升船公司和船舶的形象。长期以来,很多船舶不重视船舶垃圾的管理工作,对船舶垃圾随意堆放和处理,使船舶整体形象受到严重影响。船舶垃圾被有效收集和管理后,船舶就会给人留下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在接受PSC和FSC检查时,也会给检查官留下美好印象,可以提升船公司和船舶的形象,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们国家的对外形象。
二、目前船舶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严格且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和船舶垃圾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较多,国际海事组织(IMO)下属的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自1974年成立以来,已审议了《防污公约》的许多规定,如《防止油类污染规则》、《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和《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等,相关的公约和规则已经相当完善。而我国也根据这些国际规则制定了相关的防污染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等,但目前国际规则存在一定的问题直接影响到这些规则,如MARPOL73/78公约对船舶垃圾的一部分处理规定是:一切塑料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合成缆绳、合成渔网、塑料垃圾袋以及可能含有有毒或金属残余物的塑料制品的焚烧炉灰渣,均不得处理入海;垫舱物料、材料和包装材料在距最近陆地25海里内不得处理入海;食品废弃物和一切其它的垃圾,包括货物残余物、纸制品、破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及类似的废物,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内不得处理入海;上述垃圾不得在下述区域处理入海:地中海、波罗地海、黑海、红海、海湾水域、北海、南极和泛加勒比区域。从更严格的角度来看,这些法律法规不免存在一定的局限,不能全盘考虑经济与环境的最优化配置,如果这样规定,就等于默认在上述海域(国内的如渤海湾等)以外可以任意处理船舶垃圾,直接默许了船舶垃圾中有价值的物资的浪费,同时,由于相关法律的制定实施没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来支撑,使这些法律成为一种摆设,而且由于船舶航行区域变化较大,给监管造成一定的难度。
2.2缺少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相关技术
在船舶的实际运作中,船舶一般都配备了完善的垃圾管理点,但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港口相对缺少相应的回收站和基础设施,同时,很少有人会投资于这方面的设施建设,导致船舶垃圾管理方面的港口相关设施长期滞后,直接导致垃圾处理供应链断裂,很多垃圾不能通过正当途径得到回收利用和妥善处理,导致这些垃圾去向不明,既浪费了大量资源,又对海洋环境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垃圾处理技术的落后,对垃圾的处理相对简单粗放,更直接导致船舶垃圾处理供应链的关键环节运作困难。而且目前MARPOL73/78公约对垃圾的分类对垃圾的处理也造成一定的困难,目前的垃圾分类为:(1)塑料;(2)漂浮的垫舱物料、衬料、包装材料;(3)粉碎的纸制品、碎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等;(4)货物残余、纸制品、碎布、玻璃、金属、瓶子、陶器等;(5)食品废弃物;(6)焚烧炉灰渣。其它种类为油类、有毒液体、生活污水。从分类来看,不但过于重复和复杂,而且容易让人产生误解,给垃圾的分类和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
2.3现有船舶垃圾管理相关人员素质较低
船上虽然有专门的垃圾桶,并有明确的标志,并有指示牌标示出处理地点等,但由于船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船员在处理垃圾时随便堆放,对于甲板余货和货物残余物都是以最简单的方式处理,即要么直接处理入海;即使是在处理设施和回收机构相对完善的港口和地区,由于缺乏统一的定价标准,船舶和回收公司相关方一般只注重处理的方便性和经济性,而不在意处理的结果,他们关注较多的都是经济效益,很多时候对船舶垃圾采取了“便宜处理”的方式,一般只是眼前利益出发,对上岸的垃圾也采取的处理方式较为简单,价值较高的就给予特殊照顾,价值较低或眼前没有利用价值的垃圾就可能直接丢弃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的二次浪费(因为回收的只是全部垃圾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已经在船舶上被浪费,被称为首次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