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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环境安全与灾害防治法律研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17日

            我国作为世界上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自然和人为的原因,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特别是人为灾害连年有增无减,自然灾害不断加剧,对我国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威胁与破坏性在增强。[3]
        四.我国灾害防治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鉴于当代灾害对生态环境安全存在巨大威胁与破坏性,各国普遍重视采取诸多措施进行灾害防治,而其中最为有效的就是法制手段,即通过完善法规建设,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政府主导下的灾害防治行为,确保在灾害事件发生前提下减灾行动有序进行。
        1.加强减灾法制建设,是实现有效减灾、落实国际社会与我国已确定的减灾规划的根本保障。反思几十年来的减灾历程,我们认识到:倚重于采用临时政策措施及行政命令来应急抗灾救灾,而忽视统筹安排,减灾与兴利并举,在灾害预报、预防、减灾工程建设方面缺乏系统化、规范化,减灾基本制度不健全,体制不理顺,中央、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减灾工作的职能及权责不明确,减灾效果不明显。灾害损失连年有增无减。有待于加强综合减灾法规体系的研究与具体建设,否则减灾规划有形同虚设的危险。
            2.加强减灾法制建设,有利于解决当前减灾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国一旦发生大的灾害,各地所需的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均向中央索取,造成中央财政吃紧,颇不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也延误了灾害工作的及时开展,反映出减灾管理体制方面的突出矛盾,须通过立法解决。其次,一些基本建设没有充分考虑灾害因素,许多建筑物建在危险地段上,埋下灾害隐患;还有的建筑占用了蓄洪、滞洪区地段,一旦发生洪灾,不但建筑本身有危险,而且将严重妨碍整体防洪工作的顺利开展,说明基本建设规范的制定、实施和检查缺乏有力的法律保护。
        3.加强减灾法制建设,是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的首要问题。从我国生态环境的国情来看,自然灾害防治是我国生态环境安全保护的最严峻问题,也是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的最低限度标准,因而突出该领域的法制建设,事关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的首要问题。[4]
        四、建设和完善环境安全与灾害防治法制建设
        我国正处于重化工业阶段的加速期,冶金、电力、有色、化工、水泥等行业的单位高耗能的产业还将占一定的比重。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垃圾和垃圾产生量将成倍增长,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不仅要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环境压力,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遗留的历史欠账、维持基本的生态环境稳定,而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发大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环境防灾减灾工作的压力仍非常大。因此,面对我国人口多、资源少、污染重、经济增长快、发展方式粗放的基本国情,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防治各种环境灾害,确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的立法工作,先后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和《防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多年来,各地、各部门在依法保护环境、防灾减灾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现有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一些地方执法力度还不够。在继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抓好现有法律法规的实施,特别是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经济发展中严把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关,堵住环境灾害发生的源头,努力避免和减轻环境灾害。
            (二)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加快污染治理的力度。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决定》的要求,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饮水安全;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维护城市生态平衡;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加强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强化区域生态功能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三)要加强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灾害应急能力。不断强化环境灾害突发事件监督与协调能力,建立及完善各种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沙尘暴监测站、地面生态观测站等。建成环境与灾害监测小卫星星座系统与地面接收应用系统,建立基于GIS的环境安全监控指挥调度中心,逐步实现全国联网。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对氨氮以及废气的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建设应急监测体系,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四)要加强科学研究,增加防灾减灾的科技含量。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环境灾害涉及的领域广,交叉学科多,协调难度大。要充分组织国内有关科研单位就环境灾害发生的机理、防灾减灾技术与对策开展系统研究,加大环境灾害监测与预报的科研工作力度,加速污染防治技术、土地退化防治技术、农药化肥安全使用技术,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矿山恢复与重建技术、各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不断提高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防灾减灾任务重,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促进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事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干杰 人民网-中国政府新闻 《我国的环境灾害》
        [2]金磊《灾害学原理》  北京:气象出版社 1997-12-01
        [3]蔡守秋.  安全与环境学报  《论环境安全问题》2001(10.28-32.
        [4] 王权典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01期 我国灾害防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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