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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和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14日

        美国根据农产品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需要,建有分农产品品种的全国性专业机构 和分区域的大区性农产品质量监测机构;同时,各州也根据需要,建有州级农产品质量 监测机构,主要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产地质量安全。美国的检测检验体 系还负责对食品的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通报。
        加拿大负责农产品的检验机构是加拿大农业部食品检验局(CFIA)。该机构在全国 分4个大区,下设18个地区性办公室,185个基层办事处,并在408个非政府机构设点。 CFIA拥有22个实验室和研究机构,从事新技术研究、组织测试和咨询指导工作。CFIA 下属的检验员、兽医及其他专业人员有4600多名,目前在国内开展了 14个与食品、动 植物有关的检验项目。
        欧盟各国根据欧盟及本国的法律法规,对农产品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其主 要措施之一就是依靠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行政区划和农产品品种类型设立的全国性、综 合性和专业性检测机构,实施执法监督检验,仅丹麦国内就有农业部授权的农产品质检 机构38个。法国建有完善的质量检测管理和定期预报体系,每年定时、定点取样、分 析,如小麦的取样点达36500个,分析检测基本样品达1150个。
         (4)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工作前景广阔,成效显著
        认证工作在国外一直得到高度重视。
        按照日本农业的有关法律条例,在日本有专门的认证体系从事农产品的认证工作。 其中常规的农产品认证工作是负责推广和促进JAS的使用,另外就是有机农产品的认 证。JAS标志制度是自愿认证制度。实施认证的产品有400多种。如果经有资格的审核 员和指定的认证机构审查,证明某个产品符合JAS要求并能够持续生产,即被允许贴 JAS标志。在现实中,日本的消费者都知道JAS标志。获得JAS认证标志的产品在市场 上比较容易占据竞争优势,因此生产者为了提高竞争力都积极申请认证。这种机制很好 地促进了 JAS的使用,也推动了 JAS的发展。
        法国按照《农业指导法》对食品、非食品类加工农产品或非加工农产品(如种子、 草皮等)采取产品标签制度,用于证明某种产品具有一种预先规定的专门品质,并达到 优质水平,以与其他类似产品相区别。所有产品标签都由一个管理产品标签与合格证书 的机构负责。该机构经农业部长和负责消费事务的部长共同批准以行使职能。
        此外,主要发达国家除了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认证外,还普遍在生产企业推行 HACCP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该体系目前是世界公认的最有效的食品安全 卫生质量保证系统。HACCP强调企业自身的作用,以预防为。由于它的实用性和科学 性,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都要求国内和进口的畜禽产品及水产品按照HACCP体系来生产、 加工。企业必须要进行HACCP体系认证。美国、欧盟分别在1991年和1997年颁布法 令和法规,将HACCP认证作为强制性措施在本国执行,并要求对其进口的水产品加工 
        企业实行HACCP认证。美国、欧盟又分别于1996年和1999年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提 高肉禽制品的安全程度,期望以HACCP为基础的加工控制系统、微生物检测、减少致 病菌操作规范及卫生标准操作规范的有效组合应用,减少肉禽产品致病茵的污染,预防 食品中毒事件。随着这些新法规的出台,美国还加强了相应的执法力度。
        (5) 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作用明显
        国外的农产品安全制度基本上都是以科学为基础对农产品(食品)安全进行风险分 析和风险管理。
        美国为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技术能力,一方面在管理机构内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前 沿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技术咨询等形式,利用政府部门以外的科学家资源。美国还努力 保持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密切联系,以分亨最新的科学成果。1998年美国成立了总统食品 安全顾问委员会,负责制定关于食品安全的长远规划,增加预算和投入,以加强食品安 全管理前沿问题的研究。
        欧盟科学委员会专门向欧盟的有关机构提供食品安全和食品消费方面的信息与建 议,其内容包括营养风险问题、动物健康问题以及其他与食品有关的环境及化学方面的 风险评估。同时,欧盟的实验室系统对欧盟委员会提供动物原产地产品的专项分析,该 系统为成员国开发检验办法,并帮助它们使用这些办法。此外,欧盟还投入大量资金开 展对食品安全的研究和项目开发,如先进的食品技术,生产与流通中保证食品安全的方 法,对污染、化学危险和泄露的评估方法,食品对健康的作用以及食品分析协调机制等。
        1.2.2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占世界20%的人口,生存的压力 很大。在过去的20年里,我国农业生产普遍存在着以农产品增产、高产为目标,注重 农业投入的产量效应而忽视环境效应的倾向。因而人们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提高农产品的 产量而不是质量,关于质量管理方面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关于工业生产而不是农业生产。
        20多年过去了,我国农业生产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解决了温饱问题,但随着工业快 速发展,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高,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投入,农业环境污染 日益严重,生态环境质量恶化,再加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追求最大经济利润,人 为地生产、制造不安全农产品,导致农产品安全性的问题正日益突出。在食品安全事件 频频、农产品出口受阻的背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在21世纪突然成了管农业、搞农 业和关注农业的人们的一大热门话题。2000年初,中共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加快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 准体系”。2001年3月,姜德明等34位人大代表在全国人代会上联名提出“加快农产品 质量安全立法”的提案,引起代表们的强烈共鸣,得到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01 年4月,农业部不失时机地推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在京、津、沪、深4大城 市开始试点。2002年,全国“两会”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案、建议多达70多件。2002 年月28日全国人大新修订的《农业法》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容,第三章第二十 二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 检测监督体系。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各大新闻媒体围绕食品安全纷纷推出专题报道 和焦点访谈。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兴起农产品质量认证热:北京市认证 安全食用农产品、上海市认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江苏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海南省 认证无公害瓜果菜、黑龙江省认证无污染农产品、浙江省认证绿色农产品。农业部推出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后,国家经贸委、国家质检总局、商贸、工商等部门也都围绕 食品质量安全采取了有力的行动。尽管如此,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与西方发达 国家相比差距很大,许多制度很不完善。学者们纷纷就制度的完善发表自己的见解,但 都只涉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某一部分或某一侧面,而且都是定性研究,没有进行 全面的、系统的、深入的研究。本文拟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策进行全面、系统、 深入的研究。
        1.3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管理现状进行分
        析。其次针对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即加强生产监管、加强流通监管、完善支撑体 系,并进一步对其进行深入的分析。
        本文采用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
        1.4本文创新之处
        (1) 动态地揭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涵。
        (2) 从系统和全局的角度去深入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对策,并对对策的进一 步完善提供思路。
        (3) 综合运用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方法进行研究。
        第二章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管理现状分析
        2.1农产品范围及其质量安全内涵
        农产品范围直接关系到各部门管理职责的定位和管理范围的确定,是一个事关农产 品质量安全管到什么程度,管到什么环节的问题。总体上看,对农产品的定义目前是多 种多样,说法不一。国内如此,国际也尚无统一定论。按照国际公认和国内普遍认可的 观点,农产品是指动物、植物、微生物产品及其初加工品,包括食用和非食用两个方面。 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大家常说的农产品,多指食用农产品,包括鲜活农产品 及其直接加工品。
        说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通常有三种认识:一是把质量安全作为一个词组,是农产品 安全、优质、营养要素的综合,这个概念被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采纳,但与国 际通行说法不一致;二是指质量中的安全因素,从广义上讲,质量应当包含安全,之所 以叫质量安全,是要在质量的诸因子中突出安全因素,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这种说 法符合目前的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三是指质量和安全的组合,质量是指农产品的外观 和内在品质,即农产品的使用价值、商品性能,如营养成分、色香味和口感、加工特性 以及包装标识;安全是指农产品的危害因素,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对 人和动植物以及环境存在的危害与潜在危害。这种说法符合国际通行原则,也是将来管 理分类的方向。
        从三种定义的分析可以看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概念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应当说在 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有各自的理解。目的是抓住主要矛 盾,解决各个时期和各个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从发展趋势看,大多是先笼统地抓质量 安全,启用第一种概念;进而突出安全,推崇第二种概念;最后在安全问题解决的基础 上重点是提高品质,抓好质量,也就是推广第三种概念。总体上讲,生产出既安全又优 质的农产品,既是农业生产的根本目的,也是农产品市场消费的基本要求,更是农产品 市场竞争的内涵和载体。
        2.2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2.2.1农药污染严重
        农药污染是最严的污染方式之一。据统计,我国农药污染的农田达93万hm2。特 别是由于温室大棚种植的迅速兴起,蔬菜病虫害不断加重,化学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
        长江流域一般使用农药30?45kg/hm2,多的75kg/hm2以上,北方保护地蔬菜用量更大。2000年对北京、广东等11省区的30多种蔬菜、水果中的17种农药残留污染状况抽样
        检测,农药总检出率达32.28%,总超标率达25.28%。2001年第一季度全国上市蔬菜80个品种181个样品,超标率47.5%。我国茶叶按欧盟2000年7月I日实施新标准统计,氰戊菊酯平均超标率为61.6%,三氯杀虫醇平均超标率为17.5%。2000年全国发生150余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6237人,死亡135人,在中毒死亡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双氟磷、氟乙酰胺、毒鼠强等农药引起。
        2.2.2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富积
        农产品中以蔬菜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污染最为严重。按照我国蔬菜亚硝酸盐的限 量(4mg/kg),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蔬菜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污染超过限量的几倍或几十倍, 己不容乐观。据北京、上海、天津等7大城市调查,123种主要蔬菜品种中,硝酸盐轻 度污染以下的仅占27.6%,中高度和严重污染的占72.4%,按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推算不 能食用的蔬菜已达26.8%,特别是叶菜、根菜类蔬菜的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北京市菠 菜硝酸盐含量高达2358mg/kg、萝卜2177mg/kg,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部分蔬菜中亚硝 酸含量超标2?8倍,青岛市对25种蔬菜进行抽样,硝酸盐的检出率为100%,超标率 高达84%。[7]农产品中的硝酸盐蓄积是由于农业生产中化肥的大量应用。氮素化肥和有 机肥大量施用会明显提高蔬菜中硝酸盐含量,因此合理施用氮肥成为控制蔬菜硝酸盐含 量的关键。
        2.2.3重金属和稀有金属污染
        蔬菜中的重金属污染比较严重,特别是城郊附近的菜园。我国各城市郊区都受到不 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对南京、沈阳、天津、西安等地市郊蔬菜调查显示,各种蔬菜均 受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其中以铅、铜、镉、汞为主。沈阳市郊的各种蔬菜铜、锌、 铅、铬、镉5种重金属的综合超标率达到36.2%,其中大白菜中铅超标率达100%,镉 超标率达为58. 3% ;西安郊区蔬菜铅的超标率为48. 0%,最高超标6. 9倍。[7’81蔬菜 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三废”的排放,工业“三废”包括废气、废水和废渣。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稀有金属如稀土、钛化合物等,会造成体内积累,存在潜 在的污染。
        2.2.4有害微生物和病毒污染
        有害微生物是指包括细菌、霉菌、寄生虫等直接对人体有害的或产生有毒物质的微 生物。蔬菜生物污染与其它污染物不同,通过根从土壤吸收的可能性不大。蔬菜的生物 污染主要来源于有机肥料(人畜粪便),屠宰厂排出的废物、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灌溉。在 
        蔬菜中细菌的污染较为严重。一般叶菜类检出率最高,根菜类次之。因此,在农产品生产 中畜禽粪尿及农作物生物残体的无害化处理是十分关键的步骤。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统 一的评价标准和检测标准。
        近年来,病毒对农产品的污染也越来越多,如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等。
        2.2.5兽药、添加剂和生长调节剂污染
        目前我国饲料行业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人为地在饲料中违法使用大量激素 类药品如盐酸克伦特罗,镇静类药物,如安眠药,以及超量、超范围使用药物、饲料添 加剂和兽药,如某些抗生素、抗球主药等。饲料中药物的超标和违法药物的添加使用, 直接造成畜产品品质低下,药残超标,从而严重影响着养殖业的安全生产和消费者的身 体健康。
        许多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为了农产品早上市或延长保鲜期,在农产品的生产或 加工过程中,大量使用催熟剂、膨大剂、着色剂、防腐剂、保鲜剂,在饲料中过量添加 微量元素,导致食用农产品畸形发展,品质下降,并造成严重的空气、土壤等环境污染。
        导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的原因很多,有技术方面的因素,有农业生产者质量 意识不高的因素,但笔者认为最关键的原因是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2.3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分析
        2.3.1没有建立起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管理体系
        投入品是当前农产品污染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难点。我国农 药产量居世界第二位,且高毒品种又占70%,高毒有机磷农药的使用是导致农产品农药 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我国肥料用量居世界首位,氮、磷、钾比例失调,氮肥施用量过 大,有机肥与无机肥比例失调,导致氮污染严重。农业投入品结构不合理,使用不科学, 会导致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而我国对农产品质量管理向来重产后,轻产前和产中,虽然 近两年实施了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或专项整治活动但缺少持续性,且由于农业投入品的 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涉及到经贸、质检、工商、农业等多个部门,开展综合整治组 织工作难度大,部门作战又力不从心,导致整治效果不明显。
        2.3.2没有建立起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管理体系
        我国农产品生产最显著的特点是生产规模小,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独立经营,无论 是购进生产资料还是销售农产品,都是一家一户单独面向市场,分散的生产和经营不利 于控制投入品的质量,也不容易统一产品质量。农户不仅生产规模小,而且种养的产品 种类多、品种杂而乱,专业化程度很低。国家虽然也制定了不少农业标准,但没有建立 
        与农业生产特点相适合的按标准化组织生产的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主要依赖生产者的 自觉性。但我国农业生产者的标准化意识又很薄弱,不能自觉地根据标准进行生产,导 致无标生产、无标上市现象比较普遍。
        2.3.3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的监测、监督体系
        我国对农产品的市场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的监测、监督体系,虽然在有些地方确立 了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但是在操作中流于形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的布局、 数量、检测能力都与实际要求差距很大,农残、兽残、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技术尚 满足不了需要,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药、兽药使用得不到应有查处。导致大量质量不 合格的农产品流入市场。生产者千家万户,经营者千军万马,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 供求合作关系,产销脱节,且没有有效的信息追踪系统,出了问题,找不到责任主体[5()]。
        2.3.4基础薄弱,支撑不力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法规滞后
        现在,我们有了一些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但相关协调与配套性差,法 律法规在实际运用时,有些是打架撞车,有些是存在管理真空,加上“部门”利益,使 法律法规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有些法规,只有原则要求,操作性比较差。
        (2)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很不完备。一是标准不配套,使得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 以及实施监督缺乏有效的技术依据;二是标准的层次性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的立项制定雷同,没有层次,侧重点没有体现;三是标准的针对性差,“大一统” 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针对性不强;四是标准的国际对接性差,国外一般用技术法规来 规范生产,我国一律用标准,不同的贸易国有不同的质量要求,我们用一种标准来规范 农产品质量难以与贸易国对接。
        (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很不健全。现在,对畜禽产品进入市场建立了检测 检疫制度,但对蔬菜、水果及一些大宗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从总体上还没有建立起 来。在试点城市和地区,如何把好市场准人关,还正在摸索。从检测机构的数量看,虽 然农业系统己建成部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160多个,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省级 机构刚开始建设,面向生产基地和市场的基层质检机构严重缺乏,能够承担农产品质量 综合类、农药、兽药残留类和生态环境类质检机构偏少。再就检测手段落看,现有质检 机构的仪器设备陈旧落后,检验人员力量不足,素质也亟待提高。检测能力不能适应新 的检测项目和参数的要求。
        (4)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是认证的产品少。二是品级认证和 体系认证还没有起步,发达国家除了对最终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认证外,还普遍在生产企 业推行HACCP认证,我国这方面的工作还未开展。三是认证工作与国际不接轨,我国 已经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至今没有得到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认可,不能在贸易 国发挥质量证明的作用。
        (5)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不完善。环境污染与新型生产技术的出现,要求生产者、 管理者、消费者具有更多更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而现代农产品是在生态失衡、 集约化种养模式、农药、抗生素的大量使用、土地污染、新技术背景下生产出来的,对 农产品的内在品质,消费者很难从外观辨识出来,这种特性决定了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 间存在质量安全信息的不对称。政府虽然能够检测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但由于农产 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不完善,政府关于农产品安全信息不能被迅速有效地传递给消费 者,消费者缺乏作出购买农产品抉择的信息。
        (6) 优质安全生产技术缺乏,转化不力。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应技术数量少、 水平低、应用慢,严重影响到质量农业的发展。一是科研开发滞后,长期的数量农业形 成了以高产为主要目标的研究开发体系,农业科技攻关的重点刚开始转向农产品质量安 全,相应的研究成果还没有大量出现。二是推广转化不力。农技推广体系正在改革,基 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撤并,人员编制压缩精简,事业经费严重不足,优质安全技术的试 验示范、推广等活动难以组织开展,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扩散渠道不畅。 三是接受应用缓慢。农业效益的相对低下,使小规模生产的农民舍不得花钱购买价格高、 见效慢的生物型农药、肥料等投入品,同时,由于从事种养殖生产的农民,主要是老弱 妇幼,文化素质低,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意识差能力弱,施肥、用药、喂料等生产管 理习惯于传统的做法,质量提高和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实践应用非常缓慢。
        2.3.5主管机关职责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
        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本上是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实施从“农田 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仍然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体制, 农、工、商分离,产、加、销脱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权限分属农业、经贸、供销、 外贸、工商、质监、卫生、环保等八、九个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从农田到 餐桌,从环境、投入品到产品全过程一条龙,产供销一体化的管理格局。多头管理的结 果是,一方面管理重复错位,另一方面又造成管理的缺失,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不明确, 责任主体难落实。 
        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管 理必须抓住两个关键环节,即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同时要有完善的支撑体系作保障。
        第三章强化生产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生产监管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是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 理的重中之重。强化生产监管,第一要净化农业产地环境,第二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第三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第四要实施农业产业化生产。
        3. I净化农业产地环境
        农业产地环境质量包括农田土壤、农区水系及大气质量,是支配农产品安全的重要 因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影响具有直接性和长期性。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污物排放 及农用化学品大量施用使我国农田土壤、农区水系及大气质量严重退化:土壤重金属、 有机污染物等污染加剧,地表和地下水系污染严重,大气复合污染加重。
        我国重金属污染的土壤面积己达2000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1/6。重金属污染土 壤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郊区、污灌区和一些大中型工矿企业周围,从最新的调查结果看, 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日趋严重,且以复合污染为主。
        3. I. I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增强农业环境保护意识
        朱熔基同志曾经指出:“环境保护教育为本。”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主力军是广大 群众,要彻底扭转只追求农业生产数量目标、忽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传统农业 发展思路,政府必须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广泛宣传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 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宣传栏、组织学习等途径在全民 中普及环境保护基本知识,使保护生态环境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并体现在其日常生活、 生产的具体行动中。
        3. I. 2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体系,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力度
        从世界范围看,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随着环境的恶化,环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 日益关注的问题,随着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需要,环境保护法成为迅速发展起来的一个 新兴的法律部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修订了大量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 章,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日臻完善,环境保护法体系的框架己基本形成,环境保护实体法、 程序法也基本配套,使环境保护执法、司法部门有法可依。但是,仍有很多不足之处, 例如:现行《环境保护法》急待修订;一些环境保护单行法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 阶段制定的,其中不少内容己不适应社会的需要;立法对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权限划分不 够明确,导致有的部门在执法中相互争权、扯皮,“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但仍 需继续健全、完善。
        3.1.3建立完善环境产权保护机制
        产权保障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提出的新问题,如果产权得不到明晰和尊重,会导 致公共资源的滥用。环境资源是共享资源,任何个人和社会群体都不享有事先明确规定 好了的、对任何环境质量的独占使用权,这就需要政府出面通过对向环境资源提出的各 种要求的相对合理性进行权衡,来进行产权界定,并对环境污染进行干预。政府干预的 基本准则一是使用者必须支付一定的代价以控制行为主体对资源的低效利用与浪费,限 制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二是通过污染者付费来诱导行为者提高物料的利用率,减 少废物排放,从而控制环境污染。采用的主要手段除了依据我国的环境污染制度及对乡 镇企业的规定外,还可以参考国外对环境管理的政策措施设计出更合理有效的调控手段 和管理策略,如出售环境污染权,一个企业如果要排污的话,它必须购买这样做的权利。 同样受害者也可通过比污染者出更高的标价以防止污染。这样企业在利益最大化行为的 导向作用下,会在购买排污权和治理污染之间作出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当治理成本高于 排污权市场价格时,企业会少治理一部分污染而通过购买排污权来补偿,反之,会加大 治理,从而节余排污权并在市场出售,使新企业和有意扩大生产的企业从市场上购买, 这样保证了在污染总量得到控制的前提下经济也得以发展。我国的一些地方(如上海) 在污染总量控制时己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市场,并取得了一定效果。控制乡镇企业污染, 同样可以组建排污权市场。
        3. 2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
        农业投入品(包括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 直接影响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着人们健康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为了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应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控制。
        3. 2. I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
        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农药、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实行登记或许可制度。通过市场准入管理,引导农业投入品的结构调整 与优化,淘汰高残毒农业投入品品种,发展高效低残毒品种。
        3. 2. 2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清理整顿。全国农药、 兽药、饲料、化肥生产厂家和经销单位及规模种养殖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停止生产、 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的工作。农业、工商、质监、环保、 供销等部门要联合对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的生产、流通领域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 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也要进行全面检查,凡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禁用的农业生产资 料的,要按照“谁生产、谁销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查处;对无证照 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饲料的,要坚决取缔。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 品行为。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要求使用农业投入 品。国家应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在全国所有农产品生产领域内,全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 留农药、化肥,在畜禽饲养过程中全面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品种,如有违 反,严惩不怠。[121
        3. 2. 3研制新型替代生产资料
        要减少农业投入品对农产品的污染,必须用环保新型农用生产资料替代高污染、高 残留的品种。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造成产品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 添加剂等占市场份额的绝大部分,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资料很少。因此,加速 研制新型替代安全生产资料已经势在必行。国家科研机构应该尽快研制高效、低毒、低 残留安全型农药和生物源农药,降低农药使用量;研制环境友好型缓释控释肥、有机一 
        无机复混肥和生物肥料,努力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损失;研制新型饲料添加剂,替代 传统对人、畜有很大潜在危害的饲料添加剂;研制安全型兽药、疫苗,替代已有传统抗 生素、抗病兽药、疫苗。
        3.2. 4加强对安全用药和科学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加 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做好替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品种的 使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和安全用药,通过现场示范、广播电视、印发资 料等多种形式,将种养业病虫害防治技术普及到村、组、农户,让农民真正掌握科学用 药、用肥、饲养,安全用药、用肥、饲养的技术。同时,要建立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监 督制度。对获得临时登记的农药新品种,要组织多点试验、示范,经专家评估后,再确 定农药的施用对象及使用区域,畜牧兽医、水产、蚕桑等业务技术指导站要提出用药指 导意见,养殖单位和养殖户要凭处方用药,并且要建立农药、兽药、饲料使用台帐,载 明投入品产地、品种、用法和用量及使用日期和休药期。
        3.3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指运用标准化的“统一、简化、协调、优选”原理,对种植业、 养殖业包括农、林、牧、渔在内的农业生产,制定系列标准,并在生产中严格执行标准 的一种生产方式[13]。标准化生产通过在生产中遵循统一的技术依据、统一的管理方法、 统一的产品质量和产量目标、统一的监测手段从而使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得到有效的控 制,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产增收的目的。同时,它能使先进的农业科研成果和 成功的生产经验得到迅速推广,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 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
         (1) 加大宣传力度,唤醒各方面的意识
        政府要把发展标准化农业提高到重要位置上,积极制定相应政策来引导农民走发展 标准化农业路子,媒体要配合政府,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厂商、消费者都深刻意识 到发展标准化农业的重要性。
        (2) 完善农业标准体系
        加大更新、引进力度,尽快使我们的农业标准和国际接轨。同时要加大对中国的特 色农产品的标准体系研究。
        (3) 健全农业质量检测与管理体系
        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布局,尽快制定我国农业质量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 骤地组织实施。生产基地、龙头企业要加强产品监控,从源头上对农产品实行质量把关。 要结合市场需求,建立健全快速检测站点,开展好对市场的质量检测服务。同时要加强 对检侧技术、检测设备的研究和引进,使检测手段跟上形势和市场发展的需要。
        (4) 强化法制手段,加强规范执法
        人大要加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打击力 度,杜绝以罚代刑,对没有尽到监管职责的相关机关和人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同时增 设卫生、完全检疫网点。当前要针对人们群众反映强烈的毒菜、毒肉、毒米、毒油作专 项治理。
        (5) 理顺管理关系
        改变目前现行的农业管理条块分割、政出多门局面,建立统一的农业管理部门。严 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完善分税制。鼓励农民建立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使发展标 准化农业有一个良好外部环境。
        (6) 抓好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名牌农产品[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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