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乙方负责自身所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设立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如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作业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12、 乙方人员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得做与自身作业无关的事,不得擅动甲方的生产设备装置,确因需要须征得甲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否则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13、 各项特殊作业要在办证后方可施工,严禁无证作业。
14、 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
三、 生产组织与协调
1、 乙方作业过程的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作业开始前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作业中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 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根据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安全环保管理部备案;乙方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落实应急责任。
3、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方政府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并在开车前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4、 乙方应定期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5、 乙方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涉及到动火等特殊作业的,乙方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监护。
6、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管道、阀门、仪器等设施上不允许站人,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后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 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执行。
9、 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10、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11、 乙方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四、 其它补充条款
1、 严格落实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日常工作中新增的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 乙方需公摊我公司的公共卫生费。
五、 事故处理
乙方项目过程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单位人员应立即通知甲方安环管理部人员(唐定龙:051483287747,韩俊:051483287762)。并于24时间内向优士化学安环管理部提交事故报告,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以及补救措施等。若不及时通报所发生的事故,则作为隐瞒事故处理,并给予2000元的罚款处罚。
六、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 其它
1、 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合作协议争议解决办法相同。
2、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止。
3、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