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 租用(甲方) 厂区和物业租赁期间,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安全合作并做好合约条例的执行工作。
租用场地范围:
租用日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一、 乙方承租人为所租用场地的安全、防火、治安责任人,对承租的厂区和物业的安全、防火、治安工作负有完全的责任。
二、 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令法规,认真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制度,防火及安全条例,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督促员工及从业人员认真执行。
三、 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物业管理条例和制度,服从管理,甲方应不定期地会同乙方对承租的厂区和物业场地进行防火,用电、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若在短时期内不能整改的,甲方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书,明确整改时间,整改完毕后应报甲方管理部门备案,,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 乙方在场地使用期间,按场地使用性质,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切实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 乙方应加强承租的厂区和物业的水电管理工作,严禁乱拉乱接,不得擅自改动原有的水电设施,若因使用需要进行改装,应先知会甲方并完善有关施工图表,若改为暗装或吊天花等工程,应先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报装手续,经审批后送甲方备案(较大工程需附图纸备案)才能进行施工,以免造成安全隐患。
六、 甲方对出租物业负有安全责任,应会同乙方对出租物业的房屋结构,门窗及水电设施的完好进行共同检查,对构成危险的房屋及损坏的门窗及水电设施进行了修复,以保障租用者的使用安全。
七、 乙方应严格按所租物业配备的供水、供电容量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若因超负荷使用而引起停电,停水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责任及赔偿事故引起的经济损失。
八、 乙方在承租期间,应严格执行属地户口管理的制度,对非本地从业人员,要办理有关暂住手续,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后,送有关暂住人员名单交甲方备案,以加强治安管理工作。
九、 乙方应对承租的厂区和物业及场地进行清洁工作,执行市容卫生管理条例,做到整齐清洁,文明生产;
十、 乙方在工作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做好租赁区域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四级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十一、 甲乙双方对该租赁的厂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甲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姓名: 电话: 乙方安全生产责任人姓名: 电话: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电话:
以上条文经甲乙双方确认,若有修改补充,可随时进行协商解决,本合约签订日为生效日期。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