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滨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以及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制定2012年度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执法计划,狠抓落实,强化执法监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按照执法监察落实率、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查究率“三个100%”的要求,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对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依法监督企业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执法监察的范围
(一)二O一二年度直接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3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非煤矿山企业3家。其他列入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机械加工企业4家;纺织企业6家;食品加工4家;建材行业5家。
(二)经济发展局安监执法中队要配合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开展对园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详见2012年执法检查计划)
四、执法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执法检查重点
突出砖瓦窑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烟花爆竹经营和重点工商贸企业;现场检查突出重点部位、危险工艺及重大危险源;检查内容突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问题。
(二)监督检查内容
201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突出重点监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执法监察,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