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和组织工作,市安委会制定了我市2011年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以贯彻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知识性与趣味性结合、针对性与普遍性结合、全市性与区域性结合,充分调动各行业、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责任主体的积极性,注重实效,为推动和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6月30日,其中6月12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办好这次活动,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组,组长由广州市副市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甘新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周灵、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梁醒虾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城乡建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文化新广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广州供电局、市地铁总公司、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等单位。
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市级活动安排
1.万庆良市长于6月1日在《广州日报》发表关于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号召全市统一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以此拉开2011年广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政府研究室、广州日报社配合。
2.6月12日在越秀区英雄广场举办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安全生产南粤行”启动仪式,增设职业健康咨询项目。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新广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供电局及越秀区政府配合。
3.利用大洋网等网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抽奖活动,并提前通过手机短消息向市民进行宣传。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广州日报社、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配合。
4.向全市市民发送安全提示、安全知识、平安祝福等相关内容的手机短信。由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州分公司分别落实,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5.继续突出做好公路字幕显示屏的道路交通等贴近生活的安全提示。市公安局负责落实,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6.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通过公交电视、地铁电视、政务楼宇电视和人员密集的繁华商业路段LED大屏幕,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天在重要时段多次播放。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交委、市地铁总公司等单位分别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7.分析近五年来的事故案例,对事故多发领域、岗位和典型案例,通过《广州安全生产报》等媒体进行刊登宣传。市安全监管局落实。
8.制作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宣传画,利用地铁宣传栏和公交车看板等载体,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进行宣传。此外,将宣传画发放到本市各大企业集团、区县街道、社区进行张贴宣传;编印安全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宣传折,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向广大市民和务工人员发放。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交委、市地铁总公司等单位分别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9.利用各社区天气预报显示屏,插播安全知识、安全提示等字幕。市气象局负责落实,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10.6月13-17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在全市统一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执法权威、依法行政的社会氛围。由市安全监管局执法支队牵头,各区(县级市)执法大队配合。
11.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点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12.组织专家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安委会其它各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13.组织召开班组长培训现场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召开全市班组长培训现场会,推广市地铁总公司等单位在班组长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组织前往市地铁总公司进行现场参观。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地铁总公司等单位配合。
14.组织开展第二届职业安全健康展示日活动。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配合。
15.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落实。
16.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学生防范交通和溺水事故的宣传活动,宣传应急疏散、自护自救、防震减灾等知识,加强校办企业、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由市教育局落实。
17.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市在建地铁工地项目经理、安全员、建设方管理人员、监理公司驻工地人员集中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市城乡建委落实。
18.开展消防安全“四大”宣传日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指定1天作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宣传日,发动各区(县级市)消防部门开展“四大”活动宣传,征集群众建议,组织消防志愿者派发宣传单张。市公安消防局落实。
19.组织开展2011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开展“十个一”等宣传教育活动,并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巡回播放10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片。市总工会落实,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20.组织开展“幸福广州,安全同行”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大行动。制作安全知识小卡片、明信片和收藏邮折等安全宣传大礼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向企业员工和广大市民派发,提高安全宣传的受众面和民众参与积极性。市邮政局牵头,各大企业集团、各区(县级市)安全监管局配合。
21.联合佛山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两次应急联动。市安全监管局落实。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要加强领导,专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落实专项经费,提早动手、充分准备,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紧扣主题,精心组织。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周密安排并策划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研讨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活动。
(三)狠抓落实,突出实效。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与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重点突出各项活动实效。要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请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市属各企业集团,中央、省驻穗企业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书面报广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