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后,天气变冷,是火灾、交通等事故的高发时期,学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班重点做到“五个”高度重视:各班要根据本班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冬季安全教育,并在班务日志或班主任工作手册上记载;各班要加强学生考勤,发现未到校上课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在班务日志或班主任工作手册上记载,该上报学校相关处室的要及时上报;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经常提醒学生在上午、下午放学后不要在偏僻处逗留,能结伴回家的要结伴回家;放学后或双休日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不进营业性网吧,防止被哄骗、拐骗;行政值班人员、住宿班班主任、宿管相关人员要加强寝室检查,杜绝寄宿学生不假外出、晚上不在寝室或不假回家住宿等现象;教室、办公室和家里用燃煤取暖时要注意通风换气,防止煤气中毒。“六个”严格禁止:一是禁止追打。学生课余时间,不得在教学楼通道追打嬉戏,不得三五成群追打上、下楼梯,以防发生踩踏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二是禁止在走廊玩危险游戏。学生不得在走廊护栏处“挤油榨”取暖,不得在走廊玩跳绳等。三是禁止学生在教室,寝室和其它地方烧纸或其它物品取暖好玩。四是禁止学生在寝室使用电器烧热水或取暖。五是禁止学生骑摩拖车、电动车上下学和骑自行车带人。六是禁止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我们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由学生发出倡仪书,如2013年3月,由255班全体同学发出《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倡仪书,向全校同学倡仪,号召同学们要做到“八防”:防溺水事故,防交通事故,防雷击事故,防食物中毒事故,防火灾事故,防被骗致伤事故,防摔伤及踩踏事故,防连带责任事故。
(四)及时警示,增强防范意识
学校要关注国内外中小学发生的校园或学生安全事件,特别要高度关注区域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事件,了解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及时采取防止同类事件发生措施。我校就采取了警示教育,其效果是明显的。以近两年我校的警示教育为例,2012年2月23日,学校的警示教育之一《防骗》,就是针对“近日,区内某中学出现有人以省内、市内名校招生为由、以与父母家人熟悉为由,等等各种理由骗取学生的信任,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的现象。提出了安全教育与管理的三条措施:对学生(特别是女生)进行警示教育,不占小便宜,不与陌生人谈话,遇事要冷静,及时呼救,或打110报警。从明日(2月24日)起所有学生一律凭原有校牌进、出校园(已丢失校牌的同学请携带相片到门卫室办理);放学后,学生不得在校内逗留,半小时内必须全部离校回家,能结伴回家的要结伴回家。上、下学时不能搭乘陌生人的车辆(诸如摩托车、无牌无证等车辆)。2012年10月18日下午发出学生警示教育之三《防止社会不法分子的侵犯》,就是针对2012年10月18日中午,几位寄宿女生在寝室与对面公园山上的6位新疆人搭讪,这些女生不知天高地厚,不知潜在极大的生命风险,挑逗社会闲散人员。导致这6名外地人直接从公园跳下跑到学校。幸好被值班领导及110警察劝走。学校提出三条警示措施,一查处。查出这些女生,取消寄宿资格。二禁止。要教育并要求所有男生及女生都不得与社会闲杂人员往来、嬉戏、搭讪。三要求。学生晚上反锁并拴好门,遇紧急情况大声呼救。其他同学立即打110报警。宿管员及班主任、寝室长加强管理,清点好人数,晚上不间断巡视宿舍,并关注周边动态。值班行政人员晚上不定时巡逻。 2013年5月2日我校发出的2013年度学生安全警示教育之四《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见附件),为了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还要求学生学习讨论后签名。比教育部当月发出《关于近期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报》(教基一厅〔2013〕5号)早半个多月,2013年5月11日、12日是当年中小学黑色双休日,因为这短短两天时间内四省五地连续发生5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令人十分痛心。再次给中小学安全敲响了警钟。教育部通报中指出:这5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农村地区;都发生在周末;都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都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下水游泳时,有的是手拉手施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我校在警示教育之四中 “对于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常见的情况是孩子们三五成群去河边玩,看到一个孩子失足滑落,另外几个连忙去施救,也不慎滑落,从而溺水。”的原因分析是切合的。接上级转发的教育部紧急通知后,我校又于5月22日,再次开展了警示教育之五题为《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根据教育部精神,主要是教育全体师生从这此事故中汲取深刻的教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开展家校互动警示,根据工作重要程度,学校每年发出“家校互动公开信”5封左右,书面告知学校安全管理、学生行为习惯教育等方面重要事项,公开信由家长留存备忘,但“回执”必须交学校保管,对增强家长的监护责任意识有一定作用。
为配合好警示教育,学校还专门制作“每月一表扬、每月一警示”板报,作为阶段性小结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
(五)开展演练,提高本领
为提高学生自保、自救本领,学校必须有计划地安排紧急避险逃生、消防灭火等演练活动。调整《生命与健康》课程教学计划,把安全出行、水的叮咛等教学内容提前到第一周,让学生讨论,让学生对照课本体验救护等技能。
(六)不等不靠,义务巡查
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是我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中,每年五至七月放暑假前学校都安排教职工到湘江边的几个重点地段义务巡查,采取劝导、摄相取证、纪律处分等手段制止学生到湘江边嬉水、游泳。
三、实践中的困感
学校深感恐惧。我校近年的学生溺亡事故,在让校长和班主任担心受怕的同时,我们也感到当今社会正义感、同情心的缺失。如在处理2012年学生溺亡事故时,当时溺亡学生父亲在云南做生意,只有母亲在家照看俩兄妹,当时,孩子的母亲最信任的是班主任老师。6月20日该学生溺亡后,面对突发事故,孩子的母亲迫切需要班主任的安慰。学校为此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教育局认为:“有把握可去,但学校不要出面”。可是班主任不敢私自去,学校又不能安排人去。还好6月21日出现了转机,学生处因保险理赔时需要“非他杀的死亡证明”,只好再次报了案。刑警、派出所干警到校了解事故情况时,班主任联系溺亡学生的亲属赶到学校。学校方面安排2人陪班主任随同刑警一起去慰问,一小时后返回,处理顺利完成。
政府统筹管理不够。学生溺亡事故发生后,家长首先想到的是找学校,而不是找当地政府。为预防溺水事故,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均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自相关职责,要求当地政府履行职责,加强守护,但效果仍不理想。我校所属湘江西岸防护设施落后,属无人看管的江河,每年均有溺亡事故发生,这种情况政府不是不知道,但却没有采取措施调动各方力量来预防同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