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现派我处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地址 | | 结构、层数 | | ||
建设单位 | | 工程造价 | | ||
监理单位 | | 项目总监 | | ||
施工单位 | | 安全报监证 | |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安全员 | 姓 名 | |
电 话 | | 电 话 | | ||
合格证书 | | 合格证书 | | ||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 | (省级、市级、县级、达标) |
二、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
2、
三、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1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相关手续,并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落实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4、建立项目部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料员、急救员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5、建立新入场工人(或进入新的岗位)三级教育、经常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书,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涉及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
8、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实施事故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
(二)、施工现场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2、施工围挡:施工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区内应使用蓝色或蓝白相间的钢制彩板围挡,并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m;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进行亮化,鼓励采用灯光广告围挡,做到靓丽美观。
3、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建房应符合牢固、整洁、环保、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房屋。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较差的简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砖房。
严禁使用钢管搭设的简易床和通铺;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6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应不小于20 m2.
4、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应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且标出名称、规格、产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6、脚手架:在建工程基础部分完工后应按规定搭设扣件式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必须按结构设计要求设置;
8、施工用电: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省登记备案产品;配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现场塔机作业半径内的临时设施、建筑物、高低压线路及架空线路超出安全距离必须有防护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客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起重设备拆装必须由专业拆装队伍进行作业,要编制拆装方案,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