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单位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销售台账。
四、凡交售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农十二师五一农场
负责人:
生产连队: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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