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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部部长与探放水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01日
 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的条件下,确保我矿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蛮干,确保安全生产。
    二、做好探水钻和其他工具的日常检查维护,保证探水设备能正常安全使用。
    三、严格按照探放水制度和探放水操作规程进行探放水作业,坚持先探后掘,不探水不得掘进原则,严禁与古巷掘透。
    四、必须随身携带瓦斯检查仪器,随时检测探放水点瓦斯含量和其他有害气体含量,发现增大时,要停止探水作业,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五、探水情况要填写探水日志,并本班向主管领导汇报,审阅。
    六、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七、责任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煤矿(盖章)
 
通防部部长签字:            责任人(探放水工)签字:
 
 
2015年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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