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
首先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大队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力量深入各自辖区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类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对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的车辆采取暂扣车辆、强制报废等有力措施进行整治。严格落实公安部第124号令要求,严格机动车登记、检验制度,按部就班地按部局和总队要求清理补录机动车所有人信息数据。第二,加强驾驶人源头管理。以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驾驶人安全隐患,严查驾驶证逾期未审、有交通违法未处理、有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等情况。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要求,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严格落实对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审验工作。
四、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安全形势研判。
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大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定期对辖区不安全车辆、不合格驾驶人以及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深入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能够整改的马上督促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一律报请上级机关部门备案,协调挂牌整改。以农村道路和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为重点,对急弯陡坡、变窄路面、桥梁等易发事故路段,增设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完善辖区主干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在急弯、临崖等危险路段增设导向牌、反光锥筒等,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在交通安全形势研判方面,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推行研判会商机制,与有关单位和县局有关警种先后召开事故研判商谈会议3次,大队每月均召开研判会议,认真总结以往应对各类情况的经验、教训,全面、客观分析辖区交通事故的各种成因,梳理出交通事故多发的规律,查找引发事故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道路和气候等特点,确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段和路段,有针对性的部署警力,做到精确预防、提前预防。并及时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结果上报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五、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省总队《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方案〉的通知》和支队《哈尔滨市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方案》的要求,大队充分发挥交管主力军作用,对辖区信号灯、标志标线、监控设备等如期进行排查治理。通过合理、达标设置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停车场位,缓解中心城区同庆街、吉盛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拥堵现象,进一步改善了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在此方面大队还特意邀请省总队交通管理处李晓东处长,帮助大队制定了近、中、长期规划,破解中心城区交通管理难题。
六、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
大队积极贯彻落实5月21日在伊春市召开的全省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交流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我县已于去年通过省交安委验收,获评省级平安畅通县,在此基础上今年又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成果,确保不降级、不撤销称号,并争取向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市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