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安管理
(1) 分包商应配合总包做好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治安及产品保护责任制,强化进退场管理,遵守门卫出入制度。
(2) 各分包商必须管好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在施工现场发现有打架及偷盗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现象,分包商应与被打方或被偷盗方自己协商解决,对肇事者必须清退出场,并把情况报总包备案。总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3) 工程进入装饰装潢阶段各装饰装潢单位要派出自己的保卫力量,做好自己的治安保卫工作,具体情况同总包协商。
五、做好现场文明管理工作
(1) 按总包指令做好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在划分好的区域内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工完料尽场地清;
(2) 遵守政府各级管理机关有关文明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应的工作;
(3) 保持工地卫生文明,做好办公、生产区域及遵守宿舍文明卫生管理工作;
(4) 对设备房、配电房、装修样板房、储物仓库等重点部位,在尚未验收合格及正式移交前,分包应加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5) 对高噪声、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应改革工艺,采取措施,做好环保工作。
(6) 各分包商未经总包同意均不得在大楼内住宿,各分包商需在现场搭建临时办公室、工具间等设施。并应提呈方案及拟建平面布置图,报告所用的材料规格等,在之前均应征得总包的同意。
(7) 本工地原则上不提供分包商住宿,分包商如住宿确有困难可向总包提出申请,总包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场地搭设宿舍供民工住宿。
六、产品的保护
(1)、楼层盛水湿作业及盛水试验要有防范措施,污染他人产品将由污染单位承担损失及关联损失。
(2)、分包的各项装饰装璜工程、安装工程完工后,分包应有保护产品的措施,直到调试结束、验收合格,移交给被指定的单位,移交后,分包方可对该产品的保护职能终止。
(3)、分包对自己装饰后的产品,有每天巡视看管的责任。
(4)、在交叉施工作业过程中各施工分包应相互保护他人产品,如有损坏,责任人需承担损失,作出赔偿,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工期损失。
七、中小型机械管理
(1)、加强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管理,杜绝中小型机械使用过程中的隐患,消灭事故的发生。各分包单位对中小型机械的日常保养管理负有重任,并应指定专人明确工作要求做好中小型机械管理工作。
(2)、各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有机必有棚”的规定,固定式的中小型机械应安装在指定的棚内,移动式的应有防晒遮盖措施。
(3)中小型机械启用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上合格牌后才能使用,并编制保养计划,做好实施记录。
(4)各分包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机械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内容、机容机貌、机械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电线电源完好及安全操作。
八、建立防火、治安、安全、文明联系会制度;
各分包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区域的防火、治安、安全、文明工作,并参加总包召集举行的防火、治安、安全、文明施工联席会议。把工地的防火、治安、安全、文明要求、打算、迅速落实到本分包的施工区域中,使施工环境有一个安全、有序、受控的作业场所。
交底方:
总包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职务:
接受交底方:
施工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职务:
总包单位提供资料:
1、考核制度;2、出入证(新办、注销)申请表;3、总包对分包总交底;4、危险源清单;5防火协议; 6、安全管理资料;7、班组活动记录
分包单位提供资料:
1、施工合同、安全协议;2、企业资质、人员资质;3、管理网络图、通讯联系方式;4、作业人员花名册、三级教育卡、身份证复印件、“基本社会保险”证明;5、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证书复印件;6、出入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