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是我们生存的前提条件,它是我们做任何事的前提,没有安全做任何事都无从谈起,它历来都是个人、家庭、集体、社会最基本的生命线,更是维系个人享受生活和集体保持稳定的最重要的保障线,安全出行、文明驾驶是优良国民素质的集中表现。近期,交通安全问题频发,尤其是几起校车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了很大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给很多家庭带来了巨大伤痛,。大家都知道,11月 16日早上9时40分许,甘肃省正宁县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校车与一辆卡车相撞,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其中有19名儿童,2名成人。44名幼儿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严重受伤的44名幼儿中,年龄最大的6岁,最小的只有3岁。今天少年儿童的交通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在深感痛惜的同时,我们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对交通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忽视!交通安全应当警钟长鸣!为此,我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我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摈弃交通陋习,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从我做起,文明走路。人车各行其道,在没有分车道的路段,要靠右行走,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在公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不贪图方便翻越、钻跨、倚坐交通隔离护栏和隔离墩;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时时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从我做起,文明骑车。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不扶身并行、猛拐、互相追逐,不牵引、攀扶车辆,不双手离把;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路。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要在划有停车标识的区域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四、从我做起,文明乘车。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乘坐校车时,如遇超载情况,及时向老师、家长、交通警察叔叔反映情况;乘坐家长的摩托车时戴好头盔。
五、从我做起,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和实践者,劝告我们的家人、朋友也要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同学们,发生在甘肃省正宁县的校车事故再次敲响了学生安全的警钟,甘肃庆阳校车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决定对每一名遇难幼儿赔偿人身保险、优抚救助金共计43.6万元。但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19个孩子的生命和20多个家庭的幸福及危重伤害孩子一辈子的伤痛。同学们,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珍惜彼此的宝贵生命,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泾源三小 六年级(3) 班
2011 年12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