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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11日

          (六)临时用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三相五线制;是否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是否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保及重复接地装置是否做到定期检测;外电防护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室内线路及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七)高支模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评审、专家论证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八)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登记备案;安拆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保险装置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建立台账情况。
          (九)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市建交委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做到“五个加强、八个严禁”,外墙保温工程是否落实六项强制性管理措施。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动火作业及防火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用电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电加热器具等情况。
          四、时段安排
          第一时段(2010年11月30日之前):活动部署阶段。各区县建委、各集团公司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2010年12月1日至年底):开展冬季施工安全检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按照百日安全无事故工作方案,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各区县建委要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市质安总队要对市管项目进行排查,对区县开展冬施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时段(2011年年初至2月15日):“两节”期间安全检查阶段。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按照市安委会部署,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开展全市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时段(2月16至明年3月10日):开复工大检查阶段。对春节过后开复工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对未达到开复工条件的项目一律禁止施工。
          第五时段(3月11至明年3月20日):总结阶段。各单位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进行总结,于3月20日前报送市质安总队,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迅速部署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工程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把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职责。参建各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安全责任一贯到底,层层落实。各区县建委要严格执行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要针对安全生产的特点,认真查找本辖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深入研究治本之道和防范之策,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3.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期间对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工程,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停工、罚款和停止招投标等行政处罚,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机械设备一律予以查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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