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
⑴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
⑵神经损伤;
⑶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
⑴切割伤;
⑵撕裂伤。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
⑴撕脱;
⑵切割伤;
⑶撕裂伤;
⑷创伤性破裂。
11、本目录是指治疗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各种原发性损伤造成的后遗症,是损伤造成的后果。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
安徽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徽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安徽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
安徽省煤矿井下生产安全紧急情况停产…
安徽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
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