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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02日

关于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发 文 号:安委办〔2012〕5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1-3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
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等提出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突出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现将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一)总体进展情况。
据统计,2011年,全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566.4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881.3万项,整改率96%(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6630项,整改率89.9%)。
(二)工矿企业进展情况。
2011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191.3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364.4万项,整改率95.4%(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4214项,整改率85.5%)。
(三)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展情况。
2011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生产经营单位达375.1万家,共排查出事故隐患516.9万项,整改率96.4%(其中排查出重大隐患12416项,整改率91.4%)。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全面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广东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先后召开了四次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并结合“大运会”重要时段以及下半年生产安全事故反弹的情况,及时对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判并作出部署,全面系统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保障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川省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长期以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隐患问题,研究制定了深化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打非”专项行动。吉林省认真实施《吉林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先后四次部署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抓住了关键环节,着眼于事前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事故发生。重庆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重庆”和安全保障型城市总体目标,部署实施“基层基础攻坚年”主题活动,深化“打非”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黑龙江省根据2011年初制定的《全省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排查范围、时间进度、人员安排、设备资金等;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分析评估、治理整改、统计汇总;组织有关部门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辽宁省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各项政策措施法制化;在建立周期检查制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全年各个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共组织开展了四次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加强部门协调,增强整治合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赢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以铁路、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领域,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以在建住房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等,加强部门协调,加强联合执法,抓重点、多举措、全方位地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国务院组织开展了全国高速铁路及其在建项目安全大检查。河北省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监察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在执法中查隐患、找问题,以严打重罚为手段,促使问题企业抓好隐患整改,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决战四季度,安全隐患销号”为重点的执法行动,认真梳理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登记建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湖南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大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中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贵州省针对省内煤矿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多、灾害严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远学淮南、近学盘江”,牢固树立“瓦斯可防可控可治”的安全理念,着力实现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的“三个零”目标;积极采取部门牵头、地方为主、专家检查的办法,帮助煤矿企业排查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促进安全生产。上海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必须抓源头、抓隐患”的主题,落实“三级督办、四级责任”管理要求,组织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强跟踪督办,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调研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实施方案,在巩固2010年“打非”成果的基础上,明确工作重点,实行联合执法,加大惩治力度,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落实,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深化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提高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以卧铺客车隐患、车辆超载为重点,组织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专项整治,对全国在建的52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农业部深化农机安全整治,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教育部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和“校舍安全工程”专项督查,并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水利部启动了全国4.6万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质检总局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安全监察。全国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排查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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