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6年06月21日

气瓶充装许可规则 TSG R4001—2006[作废]点击此处下载本文件word格式

[ 注:本内容已作废,请搜索最新内容]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6-06-21
实施日期:2006-10-01

  (3)气瓶瓶体上有充装单位标志和钢印(永久)标记,张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瓶体整洁;

  (4)改装气瓶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不得充装使用。

  A2.5  残液、残气处理能力

  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有判明瓶内残液、残气性质的仪器装置;

  (2)有处理易燃、有毒介质残液、残气的设施,且记录齐全。

  A3  检测手段

  配备符合以下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

  (1) 有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压力计量、温度计量、称重衡器和浓度报警仪器,计量器具应当灵敏可靠,布局合理,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2)  以电解法制取氢、氧的充装站,有氧、氢纯度化学分析仪器。

  A4  场地厂房

  应当符合本资源条件A5.3条所列标准的相应要求。

  A5  消防及安全设施

  A5.1  消防设施和消防措施

  消防设施和消防措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且经消防检查合格;

  (2)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有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待检区、不合格瓶区、待充装区和充装合格区,并且有明显隔离措施;

  (4) 易燃易爆气体充装场地、设施、电器设备必须防爆、防静电;

  (5) 在易燃易爆气体充装间、压缩间、重瓶库等地点设置气体浓度报警器。

 A5.2  应急救援措施

  配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应急工器具,并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A5.3  安全设施

  充装安全设施应当符合以下标准有关安全设施的要求:

  (1)  GB 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  GB 17265—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3) GB 17266—1998《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4) GB 17267—1998《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A5.3  检修间

  有气瓶维护保养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工器具。

  附件B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B1  编制的基本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的编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质量管理手册正式颁布实施,并且能够根据有关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的变动、充装工艺的改进而及时修改;

  (2)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绘制了体系图,有充装工艺流程图,能够正确有效地控制充装质量和安全。

  B2  管理职责

  B2.1  组织机构

  设置合理,关系明确,有组织机构图。

  B2.2  管理人员

  正式任命责任人员,熟悉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