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思维融入血液深入骨髓
作者:张慎传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5日
“亿万千百十,皆起于一。”个人是企业构成的最基本单元。在当下充满戏谑氛围的网络时代,在“个个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的自媒体时代,个人的一言一行不仅影响到个人的前程,也关乎企业的发展未来。在法治企业建设的道路上,个人不仅是实践者,更是决策者。因此,我们应及时树立起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寻求正确的方式方法,化解为人处事中的矛盾和问题,以各自的实践推进法治企业建设的落地与实践。
推进法治企业建设,学法是基础。学习法律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执着。俗话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理,学习法律也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学成毕业。只有不走捷径的法律学习才能真正学懂法律。个人要有新状态。要迅速转变思想,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精髓,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对法治企业建设的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企业要有新方法。要创新法治教育方式,强化“微教育”。或是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的形式将法纪规章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或是编制印刷便于携带的法律“口袋书”,发放到每位员工手中,把学习穿插在工作之中,在工作之中提升学法水平,从而实现信息化与碎片化学习的融合,达到学习、沟通、分享“无处不在、畅通无阻、随时随地”的目的。
推进法治企业建设,守法是保障。“企业是我家,安全靠大家”,个人安全是企业安全的基石,人人守法是法制企业建设的保障。为此,首先要做到慎独。《礼记》有云:“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特别是在传播渠道日发便利和迅捷的今天,我们更应谨言慎行,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更要不断加强自律,以身作则,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尤其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加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其次要做到慎微。小事当慎,小节当拘,“小错不纠,必铸大错”。不良习惯,看似威力不大,却在潜移默化中让人失去了警惕,长此以往以致演变成自然行为,成为习惯性违章作业,埋下了事故的火种,成为灾难发生的根源。因此,我们更应从小事小节处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觉完善自己,始终做一名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的好员工。
推进法制企业建设,用法是关键。法治思维说到底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我们要牢固树立起依法开展工作的法治意识,努力做依法履职的先锋,进一步加强依法履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规则治理的主动性,并将法治意识切实运用到工作当中,确保工作开展的合法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工作中遇到一些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施工作业现场,挖掘机、吊车司机不听劝阻;一些客户配电房安全隐患严重,客户不把整改建议当回事;一些小区未通过验收,而居户陆续入住;一些房客欠电费,房东不买账的情况时,我们完全可以运用相关法规,晓以利害,调动建设施工业主、企业投资方,甚至安监、住建、房管和经管部门,运用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建设性思维等法治思维属性去共同化解问题。
“无规矩,不成方圆。”个人要有规矩意识,要将法治思维融入血脉深入骨髓,做学法的标兵,守法的榜样,用法的表率,善于运用法治的思维开展工作,以个人的实践推动法制企业建设的落地,倒逼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张慎传)
作者单位:国网山东枣庄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