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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县鲁村镇学校安全工作手册

作者:唐传音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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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全工作考核评估奖惩 (16)

鲁村镇学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手册

一、组织机构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学校(园)校长为主要责任人,分管校(园)长(分部、各园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及教研组、年级组、班级和食堂、学生宿舍、功能用室、保卫等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1、学校(园)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或园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或副园长
成员:教务主任、政教(德育)主任、总务主任,中心园各责任片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各规范园园长,各办园人。
2、学校(园)各项安全工作小组
(1)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总务后勤)副校长或副园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或保卫科长
成员:门卫工作人员、其他值日值班人员
(2)宿舍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政教)副校(园)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或德育(保教)主任
成员:宿舍管理人员、年级组长、班主任、舍长及其他值日值班人员
(3)消防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或副园长
副组长:政教主任或中心园总务主任
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宿舍管理员、功能用室管理员及相关人员
(4)饮食卫生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或副园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或政教主任
成员:相关管理人员,食堂、小卖部承包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5)交通安全(校车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或副园长
副组长:政教或德育主任、中心园总务主任
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门卫、保卫、包路队、包路口人员、部分家长
(6)教学活动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副园长
副组长:教务(保教)主任
成员:教研组长、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体育及其他相关任课教师
(7)校舍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或副园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
成员:总务处工作人员、校舍管理员、年级组长、班主任及其他相关人员
3.安全工作网络机构。学校(园)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确定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具体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主责人(校长或园长)→直接责任人( 分管副校长或副园长,分部各园负责人)→具体责任人:安全小组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小卖部、食堂承包人员,包路口、包路段人员,包重点安全隐患地点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功能用室管理人员,宿舍管理人员及各班班主任等。
二、岗位目标
(一)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总目标
(1)使学生(幼儿)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园)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3)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主责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校长(园长)是学校(园)行政负责人,对学校(园)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将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2)全面负责领导学校(园)安全工作,分配安全工作任务,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
(3)组织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4)参加上级要求参加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署安全工作。
(5)定期(每周)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熟悉组织学校(园)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并就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给予指示。
(6)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7)协调安全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做好安全工作。
(8)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安全系数。
(三)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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