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县鲁村镇学校安全工作手册
作者:唐传音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严禁学生在寝室滋事,严禁男女生互窜寝室。
(7)每天学生就寝后,应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对没有按时回寝室或夜不归宿的学生应做好记录并上报值班领导。
(8)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滋事,一旦发现此类事件的苗头,应先关好大门,并向领导汇报。
(9)对学生(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制止在宿舍内和楼层顶端的不安全行为,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及时报告。
(10)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外出办好请假手续,找好替班人员,严禁放任自流。
(11)制止学生私自安装电器、点燃蜡烛,关怀生病及有困难的学生(幼儿),按时按要求填报日报表及其它统计数据等。
(12)建立好、演练好宿舍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
11、门卫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1)每天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每天早、中、晚组织学生有秩序地进入校(园)门。
(2)安排师生车辆的停放及守护工作,对乱停放的现象要予制止,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按规定将车辆扣留,出现丢失,要负责赔偿。
(3)保护学校(园)财产不受侵害。
(4)防止和处理校内、校门口的治安事件,重大事情及时向领导反映或报案。
(5)上班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做私事,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
(6)严格出入手续,对来访人员要检查有无证件,并做好登记,对人无礼貌、无目的或动机不良的有关人员禁止入校。对违法分子要采取必要措施。
12、值班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1)当天值班教干、教师是学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按规定时间在值班室值班,上岗与下岗时,均要对校园及四周进行巡查;在岗期间要定时巡查。
(2)及时开启防盗报警装置,遇警报时应巡查校园,情况紧急时须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校(园)长汇报值班情况。
13、食堂、小卖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1)食堂管理员严把食品原料进口关,做到定点采购,确保质量,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讲究卫生,不定期抽查原料及成品的质量情况,及时反馈,维持好学生用餐秩序,保持餐厅卫生整洁。
(2)食堂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按时接受健康检查,穿戴整洁(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不留长发,不佩戴首饰,勤剪指甲勤洗手。
(3)食堂从业人员要规范操作,生熟食分离,及时对剩余食品进行冷藏、保鲜,发现食品原料或剩余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报告,严禁腐烂变质的食品上餐桌。
(4)每天检查煤气、电路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与报告,餐具必须洗涮干净,经过高温消毒,专柜存放。
(5)落实防蝇防鼠措施,食堂(餐厅)应一日多扫,每周进行大冲洗,保持环境的整洁卫生。
14、跟车教师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
(1)跟车教师是接送过程中,学生(幼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学生(幼儿)上下车及乘车途中的安全。
(2)组织学生(幼儿)有序集合,有序上下车,安全乘车,及时反馈校车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发车前组织学生(幼儿)列队点名上车,办全有关手续,若有其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4)乘车途中教育学生(幼儿)文明乘车、安全乘车,严禁将头、手臂等身体部位伸到窗外,跟车教师要随时观察学生(幼儿)的表现,严禁学生在校车上有妨碍车辆行驶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
(5)在送学生(幼儿)时,跟车教师要先下车组织学生(幼儿)有序下车,并在引导他们走出交通要道后再上车前行。
三、制度建设
1、学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园)对校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制定学生(幼儿)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活动场所及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制度、学生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教育训练制度、有关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学校领导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制度、安全信息报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安全工作成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2、建立和完善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学校要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学生(幼儿)在校的各个时段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并认真予以落实。
3、学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寒、暑假期间、雨季来临前,组织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对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学校(园)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4、学校(园)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园)组织的郊游、夏令营、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须报校长批准。
5、学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