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施工现场常常存在安全生产状况不稳定的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开展得不好,不能有效地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监控。安全检查的一般步骤为:编制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确认→制订整改措施→实施整改→复核整改结果→消防安全隐患。下面针对安全检查各个步骤中常见的通病,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编制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一般都编制了安全检查制度,但内容不全面或未结合自身实际,可操作性差,不能对安全检查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使安全检查先天性不足。安全检查制度存在的主要通病有:
1.1安全检查目的不明确
1.1.1现象
安全检查的目的一般仅提到通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使安全检查只能像消防队一样被动地等待安全隐患的出现,然后才能紧急出动去消除安全隐患。
1.1. 2原因
忽略了安全检查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
1.1.3防治措施
只有贯彻预防和整改并重的思想,才能在安全检查中积极寻找采取预防措施的时机,尽量减少安全隐患的形成,减轻安全生产的压力。
1.2 安全检查频次规定不当
1.2.1现象
有的项目经理部把安全检查频次仅仅理解为每天的巡检,周末的周检,月底的全面大检查。而对冬雨季、节假日、夜间施工等特殊时段、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过程未安排安全检查、对安全生产不能全程监控。
1.2.2成因
未按照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的要求来确定安全检查频次。
1.2.3防治措施
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安全检查频次,对安全生产进行全程动态监控。
1.3安全检查覆盖范围不全面
1.3.1现象
安全检查范围通常侧重于施工现场,对与生产配套的生活场所未明确规定在检查范围内,在实施安全检查中成了可去可不去的地方,形成了安全检查的薄弱地带,使生活场所存在食品卫生、用火、用电、治安等多方面的安全隐患。
1.3.2成因
认为生活场所的危险性相对施工现场小得多,对职工下班后的活动不必过多干涉。
1.3.3防治措施
安全检查应覆盖所有和安全生产有关的地方。
1.4安全检查形式单一
1.4.1现象
有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检查形式仅规定对施工过程的全面性检查;安全检查无重点和针对性,往往使安全检查事倍功半。
1.4.2成因
未考虑到安全生产状况千变万化的特点,使安全检查缺乏应变能力。
1.4.3防治措施
安全检查除了全面性检查外,还应开展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检查,针对安全生产中突出问题开展的专项安全检查,根据施工中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还可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既有全面性又有针对性。
1.5安全检查人员分工不明确
1.5.1现象
项目经理部一般都组成了人数不等的安全检查组,可对检查人员只做了粗略分工,这对在安全检查中快速准确发现不安全因素是极为不利的。
1.5.2成因
对检查人员的职责没有明确,分工时难以细化。
1.5.3防治措施
根据开展安全检查的步骤和检查项目。明确检查人员的各自职责,然后进行详细分工。一方面能使检查组精干、高效,另一方面每个检查人员对自己分工负责的内容,可采取针对性的实践以有利于提高检查人员的检查水平。
2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很多检查人员都是走一走,看一看,绕一圈就结束了检查,发现的大都是一些明显的安全隐患,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难以确保安全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常见通病现象、成因及相应防治措施如下:
2.1安全检查准备不充分
2.1.1现象
有的项目经理部开展安全检查很随意,检查前召集几个人,简单讲几点注意事项后就开始安全检查了。既没有明确的检查内容也没有检查的重点,使安全检查成为盲目检查,虽然检查的次数不少,但收到的成效却不大。
2.1.2成因
思想上认为安全检查只是例行检查,未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对安全检查进行具体的事前策划。
2.1.3防治措施
首先根据上次检查的情况、当前安全生产的状况、下一阶段施工的特点等各种信息,来分析确定出本次检查的内容及重点,明确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及要求。然后准备好要使用的检测工具,并对人员进行分工。只有在检查前做好了充分准备,才能使每次检查有的放矢达到预期目的。
2.2安全检查“重物轻人”
2.2.1现象
检查过程中对物的不安全状态较为重视,但对人的检查还简单停留在看工人是否有违章违纪现象,是否按规定使用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而对工人掌握安全技能的情况,以及工人的安全意识却很少去了解。
2.2.2成因
物的不安全状态较明显,容易引起重视,而人的不安全意识却不易觉察,容易被忽视,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原则。
2.2.3防治措施
随机抽问工人本工种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询问工人对安全作业看法和建议;观察工人作业的操作情况;通过工人违章违纪现象分析其动机。从多方面了解工人的思想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最终使工人自觉地进行安全作业。
2.3主观判断多,客观依据少
2.3.1现象
检查组成员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同一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最后每人得出的评分都不同或大相径庭。同样的情况得出不同的结论往往使受检方无所适从。
2.3.2成因
对不安全因素的认定,基本上都是靠检查人员的主观判断,缺乏客观依据。
2.3.3防治措施
检查人员要加强学习理解《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内容,统一认识,树立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避免检查时的主观错误判断。对能够使用检测工具的项目,要进行检测,用数据说话;对那些不能使用检测工具检测的项目,要详细记录下现场的具体情况,并对照标准进行判断评分,保证安全检查的客观和公正。
2.4不能全面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2.4.1现象
在现场检查中,检查人员大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寻找不安全因素上,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未进行收集分析,不能准确地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
2.4.2成因
对安全生产检查缺乏全局观。
2.4.3防治措施
安全检查不应成为光挑毛病的检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信息都应收集,对其中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做法要肯定、推广,对遵章守纪的班组及个人要表扬奖励,起到奖优罚劣的效果,调动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2.5孤立地查看安全资料
2.5.1现象
在安全检查分工时,通常是派一个人专门查看安全资料,其他人去现场检查,查看资料的人不用参加现场检查,对资料的真实性与现场情况的符合性不能做出判断,只能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填写;往往资料中反映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相差甚远。
2.5.2成因
未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查看安全资料。
2.5.3防治措施
现场安全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分别全面查看各自分工检查项目中规定应提供的安全资料,并根据现场发现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查看相关资料,进一步了解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状况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确认
3.1现象
现场安全检查完,查看了安全资料后,检查人员凭自己的主观印象列举出若干个存在的安全隐患,然后开出一份整改通告单交给受检方。受检方对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不是很清楚或者对是否是安全隐患还存在疑义,认为是小题大做,对整改产生抵触情绪,使整改措施的制订及实施很难顺利进行。
3.2成因
检查人员和受检方未对安全隐患进行共同确认。
3.3防治措施
检查组应向受检方具体介绍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双方对事实确认后,检查人员还要向受检方详细说明安全隐患可能会造成的危害和不符合检查标准中的哪些条款,使受检方明白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性,从而能积极主动地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4制定整改措施
4.1现象
在制定整改措施时,经常是采取“就事论事”的方式,仅制定出一些消除安全隐患表面现象的措施,治标不治本;整改完成期限又全都笼统地规定为若干天之内,没有轻重缓急之分,使本该马上或尽快整改的安全隐患反而得不到及时整改。
4.2成因
整改措施未针对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进行制订;整改完成期限未根据安全隐患的危险程度来确定。
4.3防治措施
整改措施应针对产生安全隐患的原因进行制定,从根源上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同一类安全隐患再度发生。
对安全隐患做危险性评估后,按其危险程度的高低进行分类排队,极其危险的应停产整顿;高度危险的整改期限为2天;显著危险的整改期限为5天;可能危险的整改期限为7天。
5实施整改措施
5.1现象
安全检查常常被误认为是某几个人的事,检查完后也只有少数相关人员知道检查情况,而大多数工人对此却一无所知,但整改措施的实施最后又要靠工人去完成,由于他们对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和整改的必要性认识不够,往往抱着应付了事的态度去做。
5.2成因
没有形成良好的整改氛围。
5.3防治措施
安全检查进入整改阶段时应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公布本次检查的情况;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期限;并结合目标考核、奖罚制度对相关班组、个人进行考评和奖罚,使工人通过了解安全检查情况既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又能根据安全检查的考评和奖罚进一步规范本人的行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减少或消除了抵触情绪,形成良好的整改氛围。
6复核整改结果
6.1现象
整改措施在实际实施中常常是容易做到就先做,不容易做的就拖一拖或干脆不做。而检查人员对整改过程很少过问,等到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