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区系统安全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采区系统是否完善、安全、可靠;二是检查采区设计、作业规程、采掘接替关系以及相应的生产技术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采区系统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生产技术资料的检查
(1)检查采区地质资料是否齐全。
(2)检查采区是否有规范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工作面接替方案。
(3)检查采区是否有矿山压力预测预报资料。
(4)检查采区是否有大小断层预测预报资料。
(二)采区设计的检查
(1)检查采区系统是否有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的采区设计方案。
(2)检查采区设计是否符合采区设计方案,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没有批准的设计不准施工。
(3)检查采区设计内容是否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尤其在高瓦斯、有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患等自然灾害的煤层中布置采区或综采工作面时,必须在设计中提出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4)采煤工作面在安装、投产、撤除前,应有完善的安全验收
资料。
(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6)采区设计是否组织贯彻实施。
(三)作业规程的检查
(1)每个采煤工作面必须有符合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严禁沿用或套用旧的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是否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综采作业规程是否报(集团)公司备案,无作业规程或作业规程未经批准不准施工。
(3)作业规程内容是否完善和符合有关规定。
(4)采煤工作面必须实行正规开采,严禁采用高落式采煤、巷道式采煤和仓储(房)式采煤。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的,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
(5)作业规程审批后,是否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贯彻,考试不及格不准上岗作业。
(四)生产接替的检查
全面制定采区或工作面接替表,分析其可行性,严格控制采掘比例,严格按设计施工,做到按期正常接替。
(五)采区系统的检查
(1)检查采区实际系统与采区设计是否符合。
(2)采区采煤、运输、通风、供电、监控、通信等系统是否健全。
(3)采煤工作面是否具备两个以上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无法保证具备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时,是否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的巷道断面、上下安全出口的巷道断面和人行道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5)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6)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