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断层之前,探明、掌握断层的形状、性质、落差、围岩情况以及导水性状况等。在未弄清断层情况的条件下,禁止工作面强行过断层。
(2)采煤工作面遇到过断层、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域开采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凡是决定强行过断层时,必须有经过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3)工作面过断层时,应做到:接近断层时,尽量缩小断层的暴露面积,并制定防止破碎带冒落及支架防倒措施;过断层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改变支护形式;严格控制采高;严格管理工程质量;断层带处应以整个工作面同时平行推进,不得滞后;断层带附近煤壁严重片帮,顶板暴露面积大时,应采取超前支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