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使安全教育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在选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教学方法、组织方式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与系统完整性原则
每一项安全法规都是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修改之后才正式通过和颁布实施的,其概念和体系都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系统完整性。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必须贯彻科学性和系统完整性的原则。
(2)教育性原则
安全法规本身富有教育意义,在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培训工作时,应充分发挥法规本身所具有的教育作用。
(3)普及性原则
安全规章制度要调整人们在生产过程以及社会关系中的规范和行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就必须遵循普及性的原则,力求达到最大限度的普及。
(4)通俗性原则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在普及,为了便于广大职工接受,通俗性原则就显得更为重要。
(5)直观性原则
安全法规既然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就可以体现在人们的具体行为中,这就为安全教育培训的直观性原则提供了基础。直观性的教育培训,生动形象,易懂易记,便于广大职工接受。
(6)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本身负有预防违章肇事行为的使命,而只有理论联系实际才能收到更大的效果。应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故案例,可以使接受宣传教育的人获得真切的认识和感受。
(7)按需施教原则
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不同,所要求的安全知识、技能也不相同。因此,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充分考虑他们各自的特点,做到因材施教。同时,应针对员工的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要求以及其它差异,区别对待。
(8)培训方式和方法多样性原则
培训内容主要按员工培训需求来确定,而培训内容不同,培训方式和培训方法也应有所不同。例如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采用模拟训练法或示范教学法比较合适;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主要用案例分析研究法、课堂讲授法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