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简介:
梅江十三号地(溪水园)住宅楼工程,位于天津市河西区白山路。小区共16栋建筑,我公司承建其中的2#、5#、6#、7#、10#、11#、12#、13#、14#、15#共10栋建筑施工。其中2#楼为高层建筑,地下一层,地上二十五层,檐高75M;其于为九层,檐高35M。
本工程于2007年6月15日开工,2008年9月8日竣工,工期480天。
二、 企业与项目部: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隶属中国建筑总公司,承担本工程建设的是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土木工程公司,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在现场设立梅江十三号地(溪水园)项目经理部,为便于工作联系,下设工程部、技术部、材料部等部门。项目经理由毛建强担任,徐志伟为主要负责人。
三、 职工进场安全教育:
1、 职工必须遵守的现场安全劳动纪律:
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2进场施工必须穿好工作服,且应穿戴整齐;严禁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高跟鞋、裙子进入现场。
1-3严禁携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4作业时应思想集中,不允许说笑打逗,以免发生意外。
1-5禁止上、下投抛生产材料或工具。
1-6禁止攀登架体,上下走人行马道,室内楼梯或乘座外用电梯。
1-7坚持持证上岗原则,现场电工、电气焊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证书,其他人不得随意操作。
1-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挪动安全警示标牌。
1-9遵守本岗安全操作规程,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作业。
1-10服从管理。
2、班前检查、安全操作:
2-1施工前检查周边、上下工作环境,确定无安全隐患后再进行作业。
2-2施工前检查施工机具和工具,确认安全可靠无故障后再行使用。机械工应先对机械进行试运转。
2-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安全用电:
3-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与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操作属违章操作。
3-2现场(包括宿舍)严禁私自乱接线路。
3-3工作完毕后,关闭电源。
4、消防安全
4-1爱护现场消防设施。
4-2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就餐一律在职工食堂,不允许自行起伙。
4-3木工车间、仓库、易燃易爆品存放场所禁止吸烟,禁止动用明火,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
4-4电气焊等动用明火作业,需到安全部门办理动用明火申请。
4-5妥善使用与保管氧气、乙炔瓶,保持10M安全距离,禁止倒置。
5、治安管理
5-1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进行注册登记。
5-2外出请假,并携带有效证件,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按时返回。
5-3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工程施工人员。
5-4搞好团结,禁止骂人、吵架、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轻者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重者清除出场或扭送公安机关。
5-5禁止睹博和偷看黄色书刊与录像带。
5-6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更应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6、文明施工:
6-1生产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码放整齐,成品与原材料分开码放。
6-2做到工完场清,随时或班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
6-3保持现场卫生,不乱丢废弃物。搞好宿舍及生活区卫生。
6-4不随地大、小便。
6-5施工不扰民。
7、成品保护:
7-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爱护劳动成果。
7-2不乱涂乱画。
8、奖惩制度:
为搞好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每一位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严肃劳动纪律,对违反规章制度者,将给以经济处罚,最低罚款金额不少于50元。
8-1对个人一般性违章或严重违章,未赞成经济损失的,处以50元-200元罚款。
8-2对班组违章或违反规定的,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
8-3对施工队因管理不善,造成社会影响或损坏企业信誉的处以5000元-15000元罚款。
8-4因违章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另行计算。
8-5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态度恶劣、有侵犯行为的,加倍处罚及清除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