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工程项目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而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订本制度。
一、班前安全教育。
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待安全施工要点。
3.班组长和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
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7.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8.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二、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讲解现场一般安全知识;
2.当前作业环境应掌握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立、明确安全监督岗位,并强调其重要作用;
5.季节性施工作业环境、作业位置安全;
6.检查设备安全装置;
7.检查工机具状况;
8.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
9.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检查与落实;
10.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的检查;
11.禁止乱动、损坏安全标志,乱拆安全设施;
12.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13.材料、物资整顿;
14.工具、设备整顿;
15.活完场清工作的落实。
三、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