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检查与考核
3.1班组长负责检查与考核工作。
3.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与考核。
3.3按检查与考核标准中相关的标准,结合工作内容与要求,每月检查考核一次。
3.4按工作标准完成任务得正常奖。
3.5工作成绩突出,受主管部门表彰,可加奖。
3.6工作失误或出现事故,可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或扣奖。
二、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领导的领导下和上级安全部门指导下,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全过程的安全监察;
2、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限期解决。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提出表扬意见;
3参加和参与生产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检查安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布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复杂和有危险的作业,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一起跟踪监察;
4、参与年度大修、更改计划的审定,检查完成情况和做好总结工作;
5组织本单位特种工作人员的安规学习、考试,负责对新工人的第二、三级安全教育;
6、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演练活动;
7、负责编制年度“两措”计划和监督有关部门完成实施工作;
8、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种安全工器具和起重工器具的配备、使用、保管、实验情况;
9、负责和参与对各类设备、人身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处理;结合事故发生的特点,提出和制定反事故的具体措施,并负责落实;
10、负责做好各类事故的分类、统计、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对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11、负责每月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2、抓好安全达标、安全目标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的实施、巩固工作;
13、抓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