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事故后,当班班队长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调度报告,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及造成的损害,开展事故分析。
2、区调度应及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事故的情况,和向区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做好追查的准备。
3、区值班人员负责组织对当班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追查。
4、参加追查的人员包括事故的当事人员,当班班长、当班队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5、通过追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后果。
6、事故追查分析必须有详细记录。
7、事故原因分析清楚后,并在第一时间向区主要领导汇报追查结果。
8、 事故报告程序:发现事故人员――通防调度――通防区长、书记、副区长――值班人员――责任队队长――区技术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