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处于兵头将尾的位置,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尖刀兵,是查改隐患的关键之一。按现行的安全检查模式,一般先由班组自查,而后由上一级复查,再由上一级的上级检查或抽查。最后,再层层下发整改通知,由班组具体负责整改。
实事求是地说,“上面”的检查总是有限的,多数情况下,他们会原则地提出一些问题,还常常容易被下面为“迎检”而做的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而最熟悉工艺操作流程,最了解要害部位,最能及时发现生产事故隐患的是班组长,而隐患最终排除也要靠班组长。因为他们是生产的直接操作者和管理者,天天要与设备打交道,哪个地方容易出问题,他们心里最有数。一旦出事首先殃及的是自己,这些利害关系他们心里也最清楚。因而,班组自查的效果应是最好的。
但现实情况是,上面来检查的规格越高,下面越是重视。有些企业在接到通知前一个月就有了“动作”,重视上级检查的程度远大于班组的日常自查。结果,整改通知层层下发,且资金有保障;而班组自查反而成了尾巴,常常需要上一级的督察。由于班组长在安全投入上几乎没有“决策权”,只有“整改权”,由此出现了本不应该出现的现象:自查效果不甚理想。究其原因有二:一是班组长责任感有所降低,容易做“老好人”。有这样的“老好人”把关,查改隐患自然不力,批评轻描淡写,处罚违章操作“人情味”很浓。二是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该是“兵头”,但他的权利、义务、责任被逐级弱化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反而被认为是“操闲心”,安全责任成了“名誉责任”,自查反而成了最难查。
在安全生产上,班组长是尖刀兵,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把关人,职位最低,但责任却十分重大。因此,在选用班组长时,我们用人的观念要更新。要将那些愿当“黑脸包公”、查改隐患“六亲不认”的人选为班组长,而不能让那些“老好人”担当如此重任。同时要让班组长们有职有权,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角。这样,自查才不是一句空话,自查才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安全生产才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做好班组长要处理问题公心,对待员工有耐心和爱心,对自己和员工要严格要求,处理好严与爱的关系,做事有恒心,每天进步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