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施工四大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之首,约占建筑施工事故的60%以上。 以下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两个方面来分析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常见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1、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2、安全带低挂高用。
3、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
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帽带。
5、临边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人员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1、搭设的脚手架无防护围栏、无踢脚杆,脚手板未固定,踏步间距大于400mm。
2、跳板没有铺满,不合格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