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的火灾自动报警行业已在风风雨雨中走过了三十年,经过不懈努力,行业总体水平己达到国外同行的先进水平。在这大好形势的背后,隐藏着重大危机。只有合作形成良性竞争才是取得共赢的唯一出路。而合作需要企业家的诚信、远见卓识及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和调整。
自从制造出第一只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以来,中国火灾自动报警产业已经在风风雨雨之中走过了三十年。在国家政策引导之下,通过各企业的不懈努力,火灾报警产品的行业总体水平已经达到了国外同行的先进水平,进口产品市场份额的不断萎缩和国外产品陆续被安排在高档建筑之中,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然而,应该注意的是在这大好形势的背后,其实隐藏着重大的危机。包括专有技术开发能力的匮乏、恶性的价格竞争、国际市场操作能力的不足等因素严重地影响整个产业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恶性的价格战,可能摧毁我们多年培植的行业基础。本文拟从企业合作的角度,探索达成共赢的方法。
我国火灾报警行业的现状
根据生命周期原理,任何行业或产品,其发展历程将经历市场导入、增长、动态、成熟、衰退五个时期。1990年以前,火灾报警产品处于它的导入期,当时从事火灾报警产品制造的企业仅有寥寥数家,技术面以模仿国外产品为主,基本没有工艺控制和品质管理,整体水平落后,由于市场规模较小,基本上没有竞争,导致产品的质量水平低下,技术发展缓慢。
进入90年代,随着城市建设的提速,火灾报警市场需求迅速扩大,火灾报警产品由于其管理的特殊性及使用的专业性等特点而处于暴利时代。当时企业生产产品的单位利润可以达到250%到300%,高利润吸引了众多的竞争者加入该行业,使得行业步入快速增长期。快速的增长带动了较强烈的竞争,此时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品质和营销手段的差异化。企业体制带来的营销手段的差异,非常突出地显现出来。由于产品的质量水平相对较低;加上暴利和关系运作等因素,大量的劣质产品充斥市场,给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造成了隐患。为此,国家主管部门适时颁布了国家标准和采取强制品质认证等措施,增强了行业进入壁垒,对促进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质量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而促进了行业的快速发展。
1998年以后,随着品质认证制度的实施,加上生产企业的不懈努力,火灾报警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然而由于适用新型火灾探测技术的发展缓慢,市场上的主流产品在质量和技术方面趋向同质化。厂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在差异化难以实现和多样化实力不足的情况之下,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成本领先的战略,于是激烈的价格竞争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以此为标志,中国火灾报警行业步入了激烈的动荡期。价格竞争使得部分有能力的厂商回过头来改善生产工艺和加强成本控制,使得产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成本大幅下降。令人欣慰的是国产产品的制造成本在2000年左右具备了和国外产品竞争的能力。然而,激烈的价格战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严重的,它给业内企业和行业管理者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激烈的价格竞争引起行业的市值缩水,根据粗略统计,近三年来国内火灾报警市场的总额每年递增10%左右,而产品的平均价格每年降幅超过30%。剔除市场流通环节的加价部分,全部厂商实际销售额由2000年的10亿人民币降低到2002年的6亿左右。
市场的萎缩造成企业利润的下降,直接造成企业再投资热情的降低,投向基础科研和新技术研究的资金会大量减少。调查显示,目前火灾报警行业仅有较大的几个厂商设置专门机构从事新产品和新技术 的研究,其他厂商一概依靠购买技术或模仿而生存。即使设置研究机构的厂商,在资金和人员的投入方面也缩手缩脚,甚至有些厂商连基本的技术保障部门也被裁掉。这就更加削弱了我国火灾报警行业本来 就薄弱的自主开发能力,可以说是雪上加霜。长此以往,一旦国外或行业外机构开发出新的火灾报警技术时,我们既不能与之对抗,又不能有效跟进,我们现有的火灾报警企业将全军覆灭。
较低的利润造成我们难以培养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先不要说建立国际行销网络的费用,就连进入海外市场的检测费用我们都捉襟见肘。现在是我们的市场打开大门迎接国外的竞争者,而我们由于各种原因,其中包括利润的原因很难进入国外市场。商场如战场,我们现在是只有挨打和被动防御的能力,没有有效进攻的能力,长期下去,我们怎么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激烈的价格竞争,导致一些成本较高的企业快速消亡,然而,它们遗留的大量项目谁来负责?未来的客户服务和产品保障由谁来承担,多年以来存在的瘫痪和停用的项目尚未解决,可以预见的是一旦有一家火灾报警企业倒闭,很快将有一批新的瘫痪项目产生,最终受害的一定是投资者和使用者,是我们行业最应当尊敬的最终用户。
还有低利润伴随的丑恶现象:假冒伪劣、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坑蒙拐骗……
合作是取得共赢的唯一出路
1、为什么要开展合作?
首先让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算术游戏来说明一下共赢和共输的概念。
我们来模拟市场上两个火灾报警厂商每次销售一只探测器,总计销售两次的市场过程,见下表。
采取良性竞争策略,两个公司各销售两只探测器可以分别获利60元,若采取恶性竞争,B公司销售两只探测器仅获利25元,而A公司的利润更减少到10元的利润。结果是两家公司共输。
营销大师迈克·波特指出:成本领先的战略逻辑要求企业本身是唯一的成本领先者,而不是成为竞争这一地位的几个企业之一。很多企业因为没能认识到这一点而曾犯过严重的战略性错误。当雄心勃勃的成本领先者不止一个时,它们之间的竞争常常十分激烈,因为市场份额的每一份都被视作至关重要。如果没有一个企业能获取成本领先,并且”劝阻”其他企业放弃他们的战略,那么正如大量石油化工产业的例子一样,对盈利能力(和长期的产业结构)造成的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所以,成本领先是格外依赖于先发制人策略的一种战略,除非重大的技术变革允许某个企业从根本上改变其竞争地位。
从行业先进企业的角度来看,不容置疑,价格战的结果必然能够淘汰部分企业,从而使自身的市场份额扩大,从而使自身可能成为业界的寡头。但是根据对目前国内火灾报警企业实力的分析,还没有一家企业能够先发制人,具有成为寡头的实力。而且成为寡头是一个痛苦和漫长的过程,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国外产品渔翁得利。类似的例子在中国的彩电业中已经出现。设想如果有一个国内的大型金融资本,不计短期利益而强行进入,业内人士将如何面对?
上述道理不需要解释,相信各个企业的领导者都已经深刻地领会合作是共赢的唯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