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一)走联合(集团)经营之路,整合烟花爆竹批发市场资源。烟花爆竹既是节庆的特殊商品又是易燃易爆物品,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州地广人稀,经营战线长,经营量小但又必须确保供应。根据这一特殊地域和经营情况,为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和管理,使具备批发经营资质的县供销社或烟花爆竹公司尽快获得到批发权许可,从根本上解决我州大部分县供销社批发经营资质不达标,无达标仓库、无专人专车运输、不按规范要求购、销、调、存等问题,走联合(集团)经营的路子,“一条龙”服务的经营管理模式,重新整合我州的烟花爆竹批发市场资源。
走股份联合(集团)经营的路子,集团内相互不杀价,方便调剂余缺,便于市场监管,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第一,建立阿坝州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以州供销社都江堰采购经营站为批发中心(该站是全州目前唯一具有批发经营权资质的企业),计划在茂县或汶川选址,投资200万元,筹建一个约1000—1500平方的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承担起全州各县烟花爆竹流通的重任并起到“蓄水池”作用。形成采购站(批发中心)直接对各定点生产厂的货源组织,从根本上解决各县各自为阵、市场混乱、经营不作为、专人专车运输难和目前采购站被动管理的问题,真正起到“统领市场、确保供应、安全管理,连锁经营”的目的。第二,以经济、交通、地域为界,组建股份联合集团经营模式建立五大烟花爆竹批发中心。一是以汶川批发中心为依托,辐射理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二是以茂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黑水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三是以九寨沟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松潘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四是以马尔康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小金、金川、壤塘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五是以红原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阿坝、若尔盖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
(二)创新体制,加快构建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体系。烟花爆竹的归口经营政策已被“许可经营”所替代,且已发展到逐步形成多家经营的竞争格局。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小而散”的传统经营模式,必须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步伐,走联合集团经营、连锁经营路子。将连锁经营这一现代营销理念引入到烟花爆竹流通领域,既有利于培育发展壮大烟花爆竹批发龙头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实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增强批发企业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控制力,推进流通现代化,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实现烟花爆竹经营标准化,规范化,达到安全经营的目的。各批发公司(批发中心)对辖区内的直管连锁配送店均按照“八统一”标准来进行连锁配送,即“统一安全防火标准、统一安全警示用语、统一安全管理制度、统一店招标识、统一调剂余缺、统一中转储存、统一贴制封签、统一布点专柜销售”(具体在执行中再细化)。
(三)继续坚持实行行业有效的“定点供货,封签管理”制度。坚持实行厂家定点供货制度、合同监证制度、商品封签制度、货源配送制度、市场联合检查制度,是多年来行业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是识别是否合法合规进入我州烟花爆竹市场的重要标志,这对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自身经营的相互制约都将起到明显的示范监管作用。今后,继续由州级职能部门共同考察指定对我州定点供货企业,继续实行“定点供货,封签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真正形成合力,不断净化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环境。多年来我州烟花爆竹行业一直存在着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斗争,但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监管力度大,监管工作到位,哪个地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就相对规范,安全隐患就少。长期以来州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面对我州当前烟花爆竹流通环节的安全形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应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市场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有序发展,流通环节的市场安全经营才能真正实现。
(五) 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供货)工作会(协会),是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重要前提。坚持每年的10月中下旬召开全州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门会议,主要目的是检查总结一年来的烟花爆竹安全和经营工作(含订货和协会工作),查找经营安全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审核衔接与定点厂的定货计划、交流协会工作,州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