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负责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意见,执行和落实提取、使用规定。负责组织起草和审核生产建设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11..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12.负责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制定生产环境治理办法并检查落实情况。
13.参加组织编制全矿开拓接续生产长远规划;开拓方案,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参加组织编制矿井重大灾害预防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14.协助矿长组织好每月一次的生产会,做好主导性发言;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委会,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5.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每月一次班组长例会、放炮员例会、顶板管理例会;每天召开生产调度例会,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机电、运输专业会议,参加×次以上的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6.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的组织工作。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组织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7.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日常生产计划、方案的审批权。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奖惩权。
4.有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权。
5.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五、机电副矿长
(一) 职责范围
1.协助矿长工作,负责全矿供电、供排水及机电设备运行、维护等生产管理工作,分管科室机电科。分管车间(班组)设备维修、皮带工区、运转工区、运搬工区、供排工区。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供电、供排水以及机电设备的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和落实供电供排水系统和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3.负责煤矿生产、生活用电、用水工程设计、施工、改造等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用电、生活用水安全。
4.负责机电设备的购置、安装、供应管理、配件管理及材料供给工作,保证生产需要。
5.负责机电设备修理、保养工作。组织编制全矿设备大、中修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负责审批,组织计划的落实。按规程抓好机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抓好机电管理达标工作,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完好运行、移动设备完好率在85%以上,杜绝失爆。
6.负责运输、提升工作。制定运输、提升管理办法和作业规程,组织指挥物料、人员的提升和运输并确保安全。
7.负责井下排水工作,严格执行井下防治水规定,保证排水系统的运行可靠。
8.负责机电设备的仓库管理,落实仓库管理标准化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9.认真落实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分管科室、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本系统各岗位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10.负责分管工作的质量标准化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参加矿长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11.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天,指导、监督、检查、处理、考核分管科室工作和现场生产管理。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14.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委会、生产会,汇报分管工作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检查考核意见,执行、落实会议部署的工作。
15.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机电、运输专业会议,按时参加每周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一次班组长例会;每天参加生产调度例会,参加×次以上的班前会,了解情况、部署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协凋解决问题。
16.矿井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抢救的组织工作。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组织分析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17.完成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权限
1.有分管科室、车间员工的聘任、解聘建议权。
2.有设备大、中修计划的审批权。
3.有分管工作的考核奖惩权。
4.有规定机电设备的购置权和维修经费的使用权。
5.有权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