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虽然有非常详细的放炮管理规定,但是,这些规程、规定等等好像是专门应付政府部门的检查用,几乎从来没有被严格遵守过!主要原因是,缺少可靠的监督管理手段,没有硬件的手段监督制度的执行,平时是否执行没有人、也没有办法严格检查和监督。出了事了才发现管理漏洞多多!再加上企业领导多数重生产轻安全,在缺少硬件措施的情况下,严格的制度在他们那里就成了摆设。
2.对于非常容易造成事故的放炮作业竟然没有任何的现代化的监测监控手段,没有相应的监控系统。现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不能监测监控放炮这样的重大的安全活动,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讲都是一个非常大的缺陷。
3.管理体制不理顺管理混乱
主要表现在放跑的主管职能部门不统一,互相扯皮。从对大型企业集团和矿井的调研来看,牵头的管理部门有的归通风部门、有的归掘进部门、有的归安全检查部门,有的甚至归公安部门,造成政出多门,对于部门有利的事大家争着做,抢着做,没利的事情谁都推,甚至出了事故都难离落实责任。管理机构不理顺的单位,也是好发生事故的单位。虽然事故屡屡发生,但是,他们到现在还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发爆器的统一管理流于口头,到现在90%以上煤矿还是由放炮员私自存放管理,私自维修发爆器,造成大量的问题发爆器在一线使用。
放炮员和放炮作业不能统一管理,放炮员和放炮作业绝大部分仍然归掘进或者采煤区队直接管理,结果放炮成了兼职工作,放炮技术得不到提高,放炮规定得不到遵守,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不到落实。
现场不按照标准流程作业。安全规程、放炮规程对于放炮都有严格规定,各个煤矿企业也有具体的放炮规定和制度,但是大部分不能遵守!
上述种种管理的缺陷造成,从每次放炮来看,违章作业时时发生。从全国来看,放炮事故不断发生。
4.相关标准落后,制约了技术和管理的提高
标准的落后首先表现在发爆器国家标准太落后,这是造成现场使用的发爆器问题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现有的国家标准,主要侧重于是否能够起爆雷管,但是对于如何安全的起爆,考虑的远远不够。可以说,现在的发爆器是一个不能确实做到安全起爆的不安全发爆器。
包括《煤矿安全规程》、“放炮作业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等等标准的落后是另一个标准落后,管理标准落后是造成管理落后的主要原因,例如对于放炮这样一个非常的危险源,直到现在我们都缺少一个监测监控系统。《煤矿质量标准化》中对于放炮的管理缺少应该有的严格规定。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更有放宽放炮管理的嫌疑,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取消了原有的可以说是非常有效的管理手段-----“三人连锁放炮”的规定,这造成了放炮管理要放宽的误导。这种政策性的反面导向造成的后果是非常可怕的!
5.事故统计口径存在问题,极大地淡化了放炮的重要性